自《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以下简称《处罚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对促进交警严格执法、市民自觉守法起到了明显的积极作用。而随着交通环境的变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修订《处罚条例》。同时,深圳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执法实践亦认为有必要修改部分规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处罚条例》修订工作列入2019年的立法计划。
为贯彻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精神,深圳交警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修订意见建议稿向社会公布,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深圳交警部门吸收、采纳相关意见或建议后,修改相关建议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修法时参考(相关修订内容可登录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网站http://szjj.sz.gov.cn查阅)。
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可以于2019年3月21日前以信件、电子邮件、电话、微博、微信评论区留言、门户网站等形式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反映或提交。
1、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法制科814室,邮编:518000;
2、电子邮箱:jiaojingfzk@163.com;
3、联系电话(传真):0755-83162822(工作时间);
4、新浪微博@深圳交警 ;
5、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评论区留言;
6、深圳市公安交警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
编辑 刘桂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