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有关负责人就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若干规定》答记者问
读特记者 周元春
2019-02-22 08:56

近日,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市政协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就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1、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定》出台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人民政协要坚持推进履职能力建设,强调政协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2018年11月,全国政协召开了新世纪以来首次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为议题的常委会,充分说明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去年10月市委召开的全市政协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王伟中的讲话和印发的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也都对市政协履职能力建设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要求我们牢牢把握新时代加强政协自身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具体要求,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如,规范委员履职服务管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开展委员履职量化考核等等。出台《关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若干规定》,正是市政协落实上述精神的一项具体措施。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委员主体作用的发挥是政协自身建设的关键。但从现实情况看,我市政协委员队伍与新时代政协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委员政治意识不强,对人民政协的理论和政策学习不够,对政协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乏履职尽责的内在动力。二是部分委员不能妥善处理本职与履职的关系。认为本职工作是硬任务,政协工作是软任务,热衷当“挂名”委员,不愿意花时间和精力参与政协履职,少履职甚至不履职的现象还较为严重。三是以前的委员履职管理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加强完善。2012年以来市政协在委员履职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持续探索,先后出台了4个相关规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硬约束不够。

在此背景下,市政协党组研究决定,由市政协办公厅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协商共同出台约束性较强的制度,进一步严肃履职纪律,强化委员责任感和履职意识,建立委员履职的述职、通报、退出等机制。《规定》由市政协联络委于2018年10月中旬开始起草,期间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并多次修改,并征得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同意,报经市政协党组会议、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于1月8日正式印发。

2、问:《规定》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规定》包含五个方面内容,即委员履职的基本要求、建立委员履职述职机制、建立委员履职考核机制、履职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共14条。包括:一是对委员履职提出“六个一”的基本要求。在每个履职年度,委员须参加一次全体会议、一次学习培训、一次视察调研活动、一次专委会全体会议、提交一件提案(或反映一条社情民意信息,或主导一次委员活动)、提交一份年度履职报告,简称“六个一”。并要求常委带头做到“六个一”,按期出席常委会会议。二是建立委员履职述职机制,实现述职全覆盖。委员述职工作由所在专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常委述职工作由联络委在常委会会议上组织实施。述职采用书面述职和会议述职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度安排部分委员(常委)述职,原则上实现届内述职全覆盖。三是实行委员履职考核机制,建立委员履职档案。由市政协各专委会梳理委员履职情况,形成《委员履职情况考核表》,与委员述职报告、专委会述职情况报告一并送市政协联络委汇总、评定等次,经市政协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审议后,归入委员档案并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四是强化履职考核结果运用,规定三种“劝辞”情况。委员一年内缺席两个以上(含两个)“六个一”项目,由所在专委会负责人进行约谈;连续两年缺席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以及连续两年缺席全体会议,劝辞委员。委员履职考核连续两年不达标,由市政协分管领导进行约谈;经约谈后,无特殊原因仍不达标的,劝辞委员。常委年度内连续两次缺席常委会会议,由市政协主要领导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无特殊原因连续第三次缺席常委会会议,经一定程序,劝辞常委。五是建立情况通报机制。每年的履职考核结果通知委员及委员推荐单位,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每次常委会议通报上一次会议出勤情况,每年最后一次常委会议通报全年会议出勤情况,对全勤出席的常委通报表扬。

3、问:《规定》有什么主要特点?

答:《规定》的主要特点有:一是坚持党对委员履职工作的领导。由市政协党组、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落实委员履职管理相关工作;市政协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委员履职情况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委员管理中存在的管理上软、组织上散、工作上松,委员履职责任心不够强,政协委员退出难等突出问题。三是尽量简单易操作。从政协工作实际出发,在严格规范的同时,能够简化的尽量简化,比如将委员履职基本要求简化为“六个一”,既方便委员理解把握和执行,也方便履职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问:在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市政协2018年还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一年来,市政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协委员“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围绕提高委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不断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主要采取了几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培训。健全政协委员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工作。2018年,我们通过“委员学习论坛”、专题培训、情况通报、座谈交流,以及常委会学习、专委会学习等方式,共组织集中学习71次,覆盖市区两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先后举办两场较大规模的理论研讨会,形成研究成果72篇;组织96名履职积极的委员在香港举办两期社情培训班。此外,针对新增补委员,按照“一次学习、一次参观、一次讨论”的要求开展学习培训工作。二是健全管理制度。构建委员履职管理“1+N”制度体系,除《关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若干规定》外,还制订出台了《补充规定》《委员述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工作制度,初步建立起较完备、可操作的委员履职激励约束机制。此外,2018年,市政协还重新修订全体会议和常委会议工作规则,对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的组成、职责和召开作进一步规范,对政协常委和委员参加会议提出更严格要求。三是加强履职考评。2018年,市政协联络委根据履职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对472名市政协委员(含常委)近三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开展履职考核。今年1月10日,在市政协召开的六届二十次常委会议上,首次组织7名市政协常委向常委会公开述职,这也是《规定》中关于委员履职述职机制的第一次正式实施,受到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效果良好。此外,各专委会也组织了部分委员在所属专委会的全体会议上述职。在强化约束机制的同时,加大对优秀履职项目和委员个人的表彰激励。在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闭幕大会上,除延续以往表彰年度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的做法外,首次对市政协年度优秀文稿、优秀项目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通过正向激励,引导政协委员履职创新和争先创优。

5、问:在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市政协下一步有何考虑?

答:在刚刚结束不久的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上,由市政协主席戴北方同志代表市政协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作了多项具体部署。主要包括:一是持续深化大学习,建立学习座谈会制度。继续组织委员开展多层次、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活动。建立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为主旨的学习座谈会制度,依托专门委员会定期开展委员学习讨论,倡导“委员讲、委员听、委员议”,通过自我学习、互相学习、深度学习,增强履职本领。二是全面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发挥党员常委、委员模范引领作用。在各专委会成立分党组。实施党组成员联系常委、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建立政协党组成员、党员常委与党外委员谈心谈话制度,发挥党员委员在坚持党对政协工作全面领导中的模范引领作用。建立党员常委履职建言点评制度,政协党组成员不定期对每位党员常委的履职建言情况进行点评,引导党员常委在确保建言正确政治方向和提高履职质量上发挥带头作用。三是继续抓好《规定》的落实。完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克服和防止委员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为换届时优化委员队伍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健全委员联络服务制度,拓展委员履职空间。如健全走访看望委员制度及接待和处理委员来信来访制度,及时处理问题,回应委员关切;建立在深全国、省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机制;推进“委员之家”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新平台等等。

编辑 李怡天

(作者:读特记者 周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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