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特别提到,“加强法律事务合作”、“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一带一路‘建设和内地企业走出去提供服务”、“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20日,在深圳国际仲裁院举行的香港理事聘书颁发仪式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核心引擎建设新闻发布会,来自粤港澳三地的法律专家认为,应以规划纲要出台为契机,加强粤港澳三地的法律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袁国强
“ 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三种不同的法律制度。推动大湾区的营商环境,协调粤港澳三个法域的争议解决机制非常重要。” 新聘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香港前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认为,应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及“一带一路”仲裁合作,通过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平台,构建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为大湾区商事争议解决提供多种选择。
梁定邦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香港执业资深大律师梁定邦认为,粤港澳大湾区对“一带一路”具有重要地位,香港及深圳的律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欧美国家的法律比较熟悉。随着国际商业交往增多,粤港澳三地的律师业务会越来越多。粤港澳三地的律师应加强对世界各地法律、语言的学习,提升法律专业人士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大湾区商事争议解决服务市场一体化水平,加强合作,共同服务“一带一路”。
黄亚英接受采访
“只有一流的人才,才能建设一流的湾区。” 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亚英教授认为,粤港澳三地的法律合作离不开法律人才的培养。对法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应该列入大湾区各级政府的计划,加大对世界一流法律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吸收,培养和引进律师、政府法制、企业法务、司法机关等方面的法律专才,为大湾区法治建设提供完备的法律服务,支撑粤港澳建设世界一流的湾区。
高展鹏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首个仲裁调解联盟,由深圳国际仲裁院牵头三地15家主要仲裁调解机构共同设立的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仲裁和调解的当事人来源国已经达到了118个。” 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当值主席、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全体委员会主席高展鹏表示,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将以规划纲要为契机,在联盟成员间建立实质性的紧密合作,发挥联盟的平台优势,融合粤港澳三地的法律资源,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及争议解决专家资源互联互通,实现粤港澳三地纠纷解决机制的共建、共享与共生。
刘晓春
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常务副主席刘晓春博士表示,香港在发展国际仲裁方面独具优势。深圳国际仲裁院将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加大创新力度,依托前海,突出港澳特色,聚集香港法律界知名人士。整合优势资源,设立理事会港澳工作委员会,推动实施大湾区国际仲裁合作战略,重点支持香港国际仲裁的多元化发展,联动香港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编辑 赵偲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