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提供更强有力法治保障!深圳将重点推进这几项建设
读特记者 王若琳
2019-02-21 22:25

又是一季春来早,恰趁春风扬劲帆。新的一年,深圳继续沐浴改革春风,迈向新征程。改革的春天从这里开始,而这里一直在变革中相信法治的力量。

去年10月,深圳市委强调扎实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努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先行区,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的工作方案》提出,拟从2019年起全面运用测评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先行区“1+10+1”系列指标体系。“法治”早已成为深圳的闪亮名片,“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也更成为深圳坚定不移完成的目标任务。

在年初召开的深圳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上,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要求,要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委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有序推进人民民主,持续推进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新春伊始,法治的脚步就已继续迈开: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重新组建的深圳市司法局挂牌成立,深圳中院与平安集团共建“智慧法院”,深圳破产法庭正式揭牌成立,市民网友为2019年深圳立法计划建言献策,在一个星期内贡献了上百条建议……

深圳继续以法治建设作为强有力的引领和保障,让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蹄疾步稳。

党政机关职能优化 立法建议民主征集

在中国政法大学发布的《法治政府白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显示,深圳以总分790.13分位列100个参与评估城市第一名,在东部区域48个城市中排名第一位,比全国平均分654.34分高出135.79分,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继续保持“优等生”的领跑姿态。2019年,深圳继续围绕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四个方面,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力,同时广泛凝聚各界力量,充分发扬民主意识,让每个人都参与到法治建设中。

1月29日,深圳根据市委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将原市司法局、原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法律顾问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不再保留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

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实现了党政机关合并设立和职能优化,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全市各方面法治工作,形成了“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实现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职责一体、全面贯通,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

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先行。深圳在此方面一向大胆创新,魄力勇为。而人人参与立法,更是具有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圳特色”。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和实施办法》的规定,深圳市人大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项目建议。接下来,人大将根据政协委员、立法协商咨询委员、律师代表以及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布2019年度立法计划。

创新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 深化深港澳司法交流合作

1月27日,央视财经频道播出的纪录片《深圳故事》第七集《建设“法治之城”》中说,这座城市,拥有着数量最多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走出了共和国第一批职业律师。“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衡量一个地方是否具备了充分的市场经济环境,最主要的指标,就是这里法制的完善程度。这,或许就是特区一个重要的特别之处。”

深圳发展得益于良好的法治环境,实现各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碰到纠纷矛盾运用法律来解决。此前,深圳中院为产权保护、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制定了全国首个“执转破”工作双“指引”,共56条,还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和破产法庭。

新征程上,法院如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在2019年法院工作报告中说,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是2019年的工作重点,深圳法院将创新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深化深港澳司法交流合作,研究推动粤港澳法治领域协调机制,全力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创新创业、自主经营、依法管理,推动深圳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验区。发挥深圳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破产法庭职能作用,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深圳各机关各部门的共同目标,法院作为司法机关发挥司法职能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表示,深圳法院还将在司法的机制互通方面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构建法院智能化系统 期望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框架

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这些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新兴技术正在重塑法律服务的形态,“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国各地稳步推进。“智慧法治”逐渐成为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一道亮丽风景。

深圳公安的“智慧新警务”模式,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实时监控各大商圈人流变化,实现了扁平指挥、精准打击、精确防范;法院的“智慧法院”和检察院的“智慧检务”建设,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智慧法治建设成为深圳政法建设的新动力和新手段。

司法部提出,2019年底要实现“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建设目标。而深圳也在实现2020年建成世界一流“智慧司法”城市的目标道路上一路奔跑。2017年,深圳法院制定了智慧法院建设三年规划纲要,2019年是纲要实施的最后一年。“新的技术发展和司法需求都在不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今年智慧法院建设将着眼于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方便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参与审判活动两个方面,以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司法公开水平,也让诉讼之外的公众了解法院的裁判结果,发挥司法裁判活动对社会行为规范的引导作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表示,深圳法院期望通过智能化的案件结果评估软件,预判类型化、发生频率高的案件结果,指引当事人选择调解或者和解等更加经济、高效的纠纷解决方式,也希望通过该软件系统助力案件裁判的标准化。据悉,龙岗法院自主开发的民间借贷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系统“法匠”已正式启用,法官用鼠标即可“写”出复杂的判决书。

他还透露,今年深圳法院将构建智能化系统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推进。目前,深圳法院已与平安集团签署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共建“智慧法院” ,实现技术提升,让大数据区块链成为法官得力助手。“同时,我们也希望智慧法院纳入智慧城市建设的框架内,充分利用政府的现有技术平台。”

黄志坚还透露,深圳法院致力于建立生效判决数据库、搭建类案裁判搜索和分析系统,目前正在分阶段推进。“类案裁判结果可以面向社会推送,这不仅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提升法官的审判效率,对公众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知识的掌握,以及法治中国示范城市的建设都能起到更好的推动作用。”

编辑 李宇婷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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