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竟用饮料瓶、饼干盒藏止咳水闯关,等待他的将是刑事处罚
读特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廖莹 潘宣伊 文/图
2019-02-18 17:30

深圳海关2月18日透露,福田口岸查获一宗内地旅客违规藏匿携带止咳水(含可待因)入境案件,共查获分别藏匿于饮料瓶、饼干盒内含可待因成分“止咳水”1.88千克和3.04千克。目前,案件已移送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该名旅客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当日下午6时,正值旅客过关高峰期时段,在福田口岸入境大厅的过关人潮中,一名过关时低头看手机、行色匆匆的内地男子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该男子肩背一个黑色背包,手拎一个塑胶袋,海关关员见其形迹可疑,便要求其进入海关查验区接受行李物品检查。经检查,在该男性旅客所携带的塑料袋内,发现原装止咳水一瓶(120ml/瓶)、杏仁饼两盒,在背包内发现乌龙茶一瓶。因杏仁饼食品盒重量明显不符,关员要求旅客打开外包装后,发现其中为原装止咳水16瓶(120ml/瓶)。在进一步检查后发现,乌龙茶及柠檬茶饮料瓶内所装液体同为止咳水,共1.88千克(毛重)。据当事人交代,所携带“止咳水”是帮货主从香港带到深圳从中赚取“带工费”。

据悉,长期服用含有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水容易成瘾,且令人产生幻觉,过量滥用甚至可能导致死亡。深圳海关有关夫人提醒,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管理的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和糖浆剂,俗称“止咳水”)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因此,走私含可待因止咳水属涉毒犯罪。

如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并经海关审查后,方可携带入境。

编辑 李宇婷

(作者:读特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廖莹 潘宣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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