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怎么能做好?深圳派驻管教警察收获成效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司新宣 王江燕 文/图
2019-01-28 16:58

社区矫正是将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放在社区中教育矫治,避免其脱离家庭社会,促使其早日重回正轨的一种做法。深圳市2006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教育矫治社区服刑人员1.3万余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和法律效果。但同时部分社区服刑人员也存在服刑意识不强等问题,认为被判缓刑或假释等就等同于“自由人”,不应再受到管制约束,因此抵触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

为了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规范性和权威性,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对延伸管教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年1月起深圳市司法局从市属监狱、强戒所分三批共抽调16名监狱戒毒警察,分别派驻全市10个区社区矫正中心及“超百人”司法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一年来,延伸管教警察派驻各区后,深入基层开展重点人员管理、个案调查、远程会见、上门家访、教育谈话等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基层工作人员和群众的一致肯定。

落实“五个一”机制

“五个一”即司法所每月集中组织一次入矫宣告、一次教育学习、一次社区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点名,每半年开展一次“震撼教育”。在此基础上,派驻罗湖区警察陈克光建立“入矫必谈”机制,在社区服刑人员办理“入矫”手续时,即进行谈话训诫,使社区服刑人员充分认识自己的身份是一名罪犯,必须服从管理,遵守相关监管要求。目前该机制已全市推广,其中派驻宝安区警察凌冠峰率先完成“入矫必谈”覆盖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任务。

“震撼教育”常态化

深圳市缓刑类的社区服刑人员占比较大,目前已占在册人员的96%。此类人员由于没有狱内服刑经历,往往存在“四不现象”,即对自己的罪犯身份认识不足,对狱外服刑机会不珍惜,对社区矫正各项法规理解不深,对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的意识不强。组织他们到监狱、强戒所、看守所实施“震撼教育”,可以有效强化其认罪悔罪、遵纪守法意识。龙岗区社区服刑人员约占全市30%,点多面广,监管任务繁重。派驻龙岗区警察潘年春认真履职,克服重重困难,在全市率先实行“震撼教育”常态化,每月开展2次,最大限度地发挥“震撼教育”作用。目前这一做法已在全市推广。

“集中教育”个性化

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需要在白天参加工作学习,很难安排时间参加集中教育活动,为了保证教育学习任务的落实,南山区社矫中心在延伸管教警察文继元带领下创新建立了“夜间集中教育”工作模式,即每周两晚开展教育课,内容包括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传统文化、心理健康知识等,社区服刑人员可以自由选择上课时间,每月保证完成八小时即可,使教育学习模式更加灵活机动。文继元警官坚持每场教育课都在场,还经常亲自为社区服刑人员讲课,有效发挥了监所警察教育矫治的专业优势。

借助“智慧社矫”力量

深圳市被广东省司法厅列为首批“智慧社矫”试点,目前司法行政系统人员已发放了警务云终端,各区延伸管教警察利用警务云终端可以对佩戴电子手环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发现“电子围栏报警”、“离线报警”等信息,延伸管教警察将上门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置,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龙华区地理位置较特殊,与东莞交界,“信号漂移”情况时有发生,派驻龙华区警察邱明生,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不厌其烦,逐一甄别,并及时将有关问题归纳反馈,使定位跟踪系统得到不断完善。

实施“远程会见”工程

远程视频会见是指监所内服刑(戒毒)人员的亲属,可以申请通过各区社区矫正中心的会见点,采取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会见(探视)的方式。这是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便民、惠民工程。同时也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远程视频会见现场必须有警察监管。截至2018年底,全市延伸管教警察参与远程视频会见1103场,为这项惠民工程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通讯员 司新宣 王江燕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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