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乘客不系安全带不应处罚出租车司机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2019-01-16 19:56
摘要

自2016年下半年深圳市开展严查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以来,出现了许多出租车驾驶员提醒乘客系安全带,乘客执意不系甚至辱骂、暴打司机的案例。对此,市政协委员张少华提案建议修改深圳市相关法规,应当谁违法、谁受罚。

自2016年下半年深圳市开展严查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以来,出现了许多出租车驾驶员提醒乘客系安全带,乘客执意不系甚至辱骂、暴打司机的案例。对此,市政协委员张少华提案建议修改深圳市相关法规,应当谁违法、谁受罚。

张少华认为,乘客不系安全带只处罚驾驶员,使得部分乘客有恃无恐,不听驾驶员提醒劝阻,执意不系安全带。据介绍,2017年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出租车驾驶员因乘客不系安全带被查处交通违法的达到16111宗,超过全市出租车交通违法总量的10%。“严查乘客不系安全带行为并未有效减少不系安全带违法数量,失去了安全法规立法应该促进人人守法意识培养的初衷。”张少华表示。

他表示,乘客不系安全带只处罚驾驶员,与“遵章守法,人人有责”的法治社会要求不符。乘客不系安全带行为,属于知法犯法,违法不受处罚,结果只能是纵拥违法,不利于培养乘客主动系安全带意识,不利于法治社会人人守法意识建设。

“改完善深圳市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明确区分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法律责任和义务。在驾驶员尽到提醒义务的情况下,乘客不系安全带的,处罚乘客,做到谁违法、谁受罚。”张少华说,“在现有交通法律法规暂未修改,乘客不系安全带行为受罚人未明确的情况下,建议交警部门查处乘客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先行先试谁违法、谁受罚的处罚决定。”

对于乘客不系安全带处罚司机这一规定,早在2016年就起过争议,深圳交警有关负责人当时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回应:《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安全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配备,保持齐备有效,不得拆除。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得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也就是说车内乘客是否系安全带,法律责任在于司机。”该负责人表示。

编辑 李宇婷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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