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5月19日发布公告,拟对大鹏半岛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
《暮色大鹏湾》 李玉龙 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图)
大鹏半岛市级自然保护区于2010年11月经深圳市政府批准成立,总面积146.22平方公里,地跨大鹏新区和坪山区。保护对象为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红树林湿地及其鸟类多样性。
此次调整,涉及广东省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拟调出保护区实验区面积8.97公顷,拟调入保护区实验区面积10.00公顷。调整后,保护区面积由146.22平方公里增加至146.23平方公里。
目前,深圳市拟申请调整大鹏半岛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相关申报材料,已通过深圳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按广东省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受理电话和信箱:贺工, 0755-83949648,shenlan@pnr.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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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鹏半岛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功能拟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