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回应加籍毒贩被判死刑:无任何程序违法

法制网
2019-01-15 14:21
摘要

这一案件办理过程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任何程序违法之处。

记者15日就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一审审理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一案,在采访大连中院有关负责人时了解到,这一案件办理过程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不存在任何程序违法之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大连中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本案具体情况。大连中院于2018年12月29日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走私毒品案发回重审的裁定书后,依法立案受理,并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立案后,大连中院在法定期限内告知谢伦伯格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谢伦伯格要求继续委托原一、二审辩护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张冬硕律师为其辩护。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2019年1月2日,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连中院送达了补充起诉决定书,补充起诉了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国际贩毒活动、在犯罪中系主犯的新的犯罪事实。大连中院于当日向被告人谢伦伯格送达补充起诉决定书副本。同日,大连中院收到辩护律师张冬硕提交的委托手续并向其送达补充起诉书副本。

本次庭审程序中,大连中院依法保障了辩护律师阅卷等权利。期间,公诉人申请证人出庭,合议庭决定准许。大连中院确定于2019年1月14日开庭后,于1月10日发布了开庭公告,并以法定方式通知了公诉人、辩护人、翻译人员、证人开庭时间及地点。亦在开庭3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告知谢伦伯格。法院立案、组成合议庭、履行送达、告知及开庭时间、地点等环节均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期限的规定。

早前报道

上诉不加刑?加拿大人毒贩罗伯特为什么被判得更重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截图

2019年1月14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加拿大籍被告人罗伯特·劳埃德·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一案并当庭宣判,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谢伦伯格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2018年12月29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对该案依法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原判部分事实不清为由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该案在发回重审后,被告人谢伦伯格被判处了较原判更重的刑罚,是否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谢伦伯格的量刑是否受上诉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限制?答案是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七条均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了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因被告人提出上诉而发回重审的案件,如果不存在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情况,法院重新审判后判处的刑罚不会重于原审判决判处的刑罚。但本案出现了可以加重被告人刑罚的情形。本人全程旁听了本案的审理和宣判。在14日的庭审中,出庭检察员当庭宣读了补充起诉决定书,指控被告人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在犯罪中系主犯且既遂。这一点,在此前的二审审理中就已现端倪。二审庭审中,检察机关曾当庭提出“正在查证的线索显示,被告人极有可能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贩毒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原二审法院也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认为原判存在部分事实不清的情况,裁定发回重审。

此次庭审中,检察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证明谢伦伯格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并且在走私毒品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主犯,控辩双方也围绕着检察机关补充起诉的事实和证据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判决内容可见,合议庭采纳了检察机关补充起诉的事实和证据,认定的事实较原审认定的事实在内容和范围上有大幅扩充,即通过检察机关出示并经当庭质证的证据认定了谢伦伯格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相关事实,属于新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出现新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就不再受不得加重其刑罚的限制。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做出了判处谢伦伯格死刑的判决是合法、适当的,体现了我国严厉打击、惩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力度。

当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谢伦伯格有权就此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如经依法审理,维持原判,还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就是否核准死刑作出裁定。这也体现了我国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

编辑 李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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