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深圳的残疾人将获得更好的保障。我市户籍残疾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就读的,将获得保教费补助。23日,《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草案修改一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加大了对残疾人社会服务的力度。在教育方面,要求将残疾儿童教育纳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符合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的本市户籍残疾学生,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免收书杂费,资助学生服费;进入民办学校就读的,书杂费、学生服费由政府予以补助。本市户籍残疾儿童进和普通幼儿园就读的,市、区人民政府对保教费给予补助。
此外,《条例(草案修改一稿)》还扩大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将职业康复纳入其中。职业康复就是通过系统的评估、训练、技能培训等手段让残障人士能够重新获得工作的能力。而残疾人就业不仅是残疾人权利的体现,也直接影响着社会和经济的进步。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