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74亿元,较前年决算数3.51亿元下降21%。但是,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面,一些单位仍然存在违规行为。这是记者23日从市政府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相关报告获悉的。
“三公经费”支出连续多年下降
根据深圳市2015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这2.74亿元“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35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8亿元,公务接待费0.31亿元,这较预算控制数3.43亿元减少了0.69亿元。这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较预算控制数2.6亿元,下降了0.52亿元。据分析,这与我市公务用车不断规范有直接关系。
据介绍,自2012年我市首次公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以来,我市“三公经费”已连续4年呈“台阶式”下降。2012年决算数的6.31为亿元,2013年为5.3亿元,2014年为3.51亿元,今年更迈进“二字头”,为2.74亿元。
超标准用餐仍然存在
市审计部门发现,尽管2015 年度“三公经费”等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但仍存在未严格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经费的情况。
一是接待费方面,市科技创新委等10 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存在无公函、无接待清单、超范围接待、超标准用餐、非转账和公务卡支付等问题,涉及金额80.89 万元。
二是出国出境费方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4 个预算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部分出国出境费在其他科目核算,涉及金额214.61 万元。
三是会议费方面,市交通运输委等8 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存在预算未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未在定点饭店或内部场所召开、未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非转帐或公务卡结算、会议费报销附件不全等问题,涉及金额379.19 万元。
四是培训费方面,市住房建设局等8 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存在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未在规定范围和标准内开支、非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报销附件不全等问题,涉及金额407.70 万元。
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透明、科学才是关键。
编辑 波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