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五周年 当事人来源国超百个
读特记者 王若琳
2018-12-20 10:04

19日,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原称“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第三届第一次主席会议暨五周年纪念活动在联盟秘书处所在地深圳国际仲裁院举行。来自粤港澳三地联盟15家成员机构的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广东省司法厅、香港中联办、澳门法务局、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港澳办、前海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共同出席了会议及纪念活动。

会议听取了联盟及各成员机构2018年工作报告及2019年工作计划,共同讨论了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家战略中如何更好地发挥联盟作用、制定联盟调解规则和联合调解员名册、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及《新加坡公约》带给联盟的机遇和挑战等相关议题。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庭长张勇健在致辞中表示,联盟以多元化方式、通过仲裁调解来公正高效低成本解决相关的国际商事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仲裁工作处处长石海则表示,联盟一定会发挥更好作用,成为粤港澳地区亮丽的仲裁“名片”。

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陈建在致辞中特别提到,去年,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实施的《广东省法律服务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联盟是广东“十二五”期间法律服务工作所取得的重要法治成果。同时司法厅也把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工作和粤港澳法律服务交流合作,作为创新升级的重要任务。今年,广东省政府印发的《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联盟联合港澳开展体制机制创新。广东省司法厅将大力支持联盟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一带一路”,辐射全球,支持联盟建立更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把联盟打造成为国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商事争议解决发展的重要支点,加强联盟的权威性,提升联盟影响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据悉,联盟成立五年来,有机整合粤港澳多元化争议解决资源,不断加强湾区法律服务机构和专业人士间的密切交流和合作,积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局,通过联盟合作机制解决大量跨境商事纠纷,仲裁和调解当事人来源国超过100个。值得一提的是,联盟成立五周年之际,联盟成员机构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家进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仲裁机构。

编辑 周梦璇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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