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龙岗区举行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宪法宣传月”,并揭晓2018年度龙岗区“十大法治事件”。
活动中,由龙岗区委书记张勇领誓,全体人员面向国旗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随后,参加活动的市区领导一同上台按下启动键,正式启动“宪法宣传月”。活动现场还连线了新亚洲学校师生“宪法晨读”活动,并揭晓了2018年度龙岗区“十大法治事件”。
据悉,在宪法宣传月期间,龙岗区将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系列活动,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酒店、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社会面全覆盖,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并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今年以来,龙岗区深入开展普法活动,大力推进法治城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社区、法治企业的“四级同创”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年内,龙岗区获评全省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区,龙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嶂背社区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龙岗区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一)龙岗区成立街道人大工委(区人大办公室推荐);
(二)推行“落实‘深圳90’、龙岗一次办成”(区政务办推荐);
(三)开展代号为“剪烛光”的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龙岗公安分局推荐);
(四)在全市率先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区检察院推荐);
(五)“E网送达平台启用”(区法院、区网格办推荐);
(六)公共法律服务走进创新产业园区(区司法局推荐);
(七)构建“阳光调解”模式(区人力资源局、宝龙街道推荐);
(八)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一核三心六创融合”社会治理坂田模式(坂田街道推荐);
(九)妥善处置深圳南岭玩具制品有限公司劳资纠纷(南湾街道、区人力资源局);
(十)成功追偿拆违费用(龙城街道推荐)
编辑 林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