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快捷办案提效率:简单案件即查即决

记者 吴德群 通讯员 黄捷 袁娉婷 文/图
2016-08-18 02:03
摘要

深圳海关8月17日透露,自7月1日起,该关所有业务现场全面实施行政办案模式改革,推行简单、简易行政案件由业务现场“一案到底、即查即决”的办案模式,以压缩办案时限,提升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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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关8月17日透露,自7月1日起,该关所有业务现场全面实施行政办案模式改革,推行简单、简易行政案件由业务现场“一案到底、即查即决”的办案模式,以压缩办案时限,提升执法效能。

实施该模式的口岸,海关办案时间与现场查验基本同步,现场查验完毕可第一时间进入办案环节,旅客等候时间大大缩短。一个月以来,该关共受理简单案件1137宗,占全部案件近6成,目前罗湖、深圳湾海关已实现90%以上的案件,当天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

罗湖海关有关负责人说,该关按照部署要求,将违法事实清楚、违法情节轻微、可以当场制发行政处罚告知单的行政处罚案件,直接由查获单位现场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两简”案件办案流程,实现案件从发现、查处直至执行“一案到底”的快捷办案模式,力争实现业务现场对案件“撕单式”的即查即决。

深圳海关此次改革,精简了当日即决案件《扣留决定书》、《呈请扣留审批表》等执法文书和纸质单证6份,全新设计案件审批表格,覆盖从立案到处罚的案件审批全流程工作,并通过内部联网的平台实现快速流转。办案时间上,此次改革更是实现了通关时间全覆盖,简单案件办案时间按照口岸开关时间与现场同步作业,在罗湖、深圳湾等口岸通关时间内均有海关人员现场同步办案。

据悉,深圳海关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单证,整合业务流程,并运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门户网站查询等方式,将可公开的执法信息主动推送给管理相对人。

编辑 欧阳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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