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居环境委14日发布今年第三季度深圳环境状况公报,记者获悉,三季度深圳空气优良天数同比多2天,PM2.5 平均浓度同比持平。同时,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沙湾河(罗湖)水质明显改善,西部海域整体污染程度明显减轻。
空气优良天数达86天
三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21~173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66天,比上年同期减少3天;Ⅱ级(良)的天数为20天,比上年同期增加5天;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为86天,占总监测有效天数(92天)的93.5%,比上年同期上升2.2个百分点。
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期持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上升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平均浓度下降0.1毫克/立方米;臭氧平均浓度上升6微克/立方米。
全市降水pH平均值为5.62,比上年同期上升0.60,酸雨频率为24.9%,比上年同期下降8.0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明显减轻。
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季度,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与上年同期持平。枫木浪水库、径心水库和三洲田水库水质类别为Ⅰ类,深圳水库、铁岗水库、罗田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和松子坑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均为优;西丽水库和石岩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良好。与上年同期相比,铁岗水库水质类别由Ⅲ类变为Ⅱ类,水质有所改善;西丽水库水质类别由Ⅱ类变为Ⅲ类,水质有所下降;其他水库水质保持稳定。
茅洲河污染程度显著减轻
福田河和盐田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沙湾河(罗湖)、大沙河和王母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坪山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其它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沙湾河(罗湖)水质明显改善, 福田河水质有所改善,大沙河、坪山河、盐田河和王母河水质有所下降;茅洲河污染程度显著减轻,深圳河和皇岗河污染程度明显减轻,龙岗河污染程度有所减轻,西乡河和观澜河水质保持稳定,新洲河污染程度有所加重,布吉河污染程度明显加重,凤塘河污染程度显著加重。
东部海域水质为优,符合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海域受到污染,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粪大肠菌群浓度超过第三类标准。与上年同期相比,东部海域水质保持为优,西部海域整体污染程度明显减轻。
编辑 陈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