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家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市级“黑名单”!它们将面临哪些后果?

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深圳安监
2018-11-10 15:58
摘要

2018年10月份 ,全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公布 12家生产经营单位上榜 ,最高被罚22万元。

2018年10月份

全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公布

12家生产经营单位上榜

最高被罚22万元

根据《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经汇总,市安委办将深圳市建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源发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铭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12家生产经营单位纳入市级“黑名单”管理。

01

深圳市建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7月5日,在南山区桃源街道宝能城1期H栋商业裙楼2层装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名施工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5万元。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建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对现场施工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南山区安监局

02

深圳市源发娱乐发展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5月19日,龙岗区布吉街道金利路65号品秀KTV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源发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事故负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安监局

03

深圳市铭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07月15日,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1881号“深圳华润中心•万象城”232商铺维修光管(又叫“壁灯”)的1名维修工人,在吊顶内进行维修作业时发生触电事故,造成维修工人当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铭高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电气维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和管理不到位;未认真核查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未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应承担此起事故的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罗湖区安监局

04

深圳市罗湖区翔龙电器维修服务部

违法事实:2018年6月24日,翠竹街道辖区水贝社区文锦北路2020号水贝茂名大厦(罗湖区翠竹街道水贝村内)发生1起空调安装工人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名空调安装工人当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罗湖区翔龙电器维修服务部未依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单位空调安装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单位经营者不具备空调安装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健全本服务部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严格审查空调安装人员是否具备高空作业资质,做到持证上岗,对本次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罗湖区安监局

05

深圳市利凯城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3月18日,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宝岭社区桂芳园龙泉别墅6区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利凯城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不到位,以包代管,违规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关资质的个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岗区安监局

06

福建华明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7月26日,福海街道同富路与新丰路交汇处西南角大族激光10KV开关设备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福建华明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未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且未严格督促作业人员遵循公司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07

海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南洞分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7月29日,新桥街道黄埔社区东环路46号海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南洞分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海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南洞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未对其机电部电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电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且未认真教育和督促电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08

济南安诺信设备起重搬运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6月22日,福永街道怀德社区鸿兴印刷(中国)有限公司C栋一楼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济南安诺信设备起重搬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对秦某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且未制定涉事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告知秦某工作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宝安区安监局

09

深圳市品迈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6月26日,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宝东路8号的深圳市品迈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品迈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坪山区安监局

10

深圳市华达通电梯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 年 4 月 30 日,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牛栏前新村 11 栋装修工地内,工人周某在搬运吊机的过程中,因重心不稳从 8 楼电梯井坠落至 1 楼电梯间地面,当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华达通电梯有限公司不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承接房屋电梯土建井道工程,对施工现场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在井道口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转包房屋电梯土建井道工程未与承包人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华区安监局

11

深圳市卓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2018年5月11日,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翠岭华庭小区内发生一起作业工人随吊杫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调查认定,深圳市卓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住宅小区GRC装饰线条拆除工程发包给王某,但实际承包3号楼GRC装饰线条拆除工程的王某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资质,所雇佣的高空作业人员无相应从业资格,人员高空作业知识不足,王某一方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足。此外,工程施工期间,该公司未核查王某一方的实际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高空作业从业资格,未核对人、证是否一致;未发现王某的施工队安全生产条件不足且不按施工方案拆除住宅楼31层外墙GRC装饰线条;接到社区工作站通知小区内GRC装饰条拆除作业工程全面停工的要求后,未有效落实3号楼作业点的安全停工事宜。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拾贰万元

执法单位:龙华区安监局

12

余铮

违法事实:2018 年4月30日,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牛栏前新村11栋装修工地内,工人周某在搬运吊机的过程中,因重心不稳从8楼电梯井坠落至1楼电梯间地面,当场死亡。经调查认定,余铮将房屋电梯土建井道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建筑装饰工程承包资质的单位,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拾肆万元

执法单位:龙华区安监局

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黑名单”后,

会有什么影响呢?

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实施有效惩戒,市安委办依据《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被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期间,在项目立项、土地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银行信贷、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方面,依法进行限制或者禁入。

不过,各区(新区)安监部门和企业应该明确:将符合一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黑名单”信息管理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给生产经营单位制造困难障碍和负面影响,而是为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请各生产经营单位引以为戒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深圳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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