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男子扛6300元硬币还钱 不收还报警
记者 刘秋伟 通讯员 冷静 胡敏怡
2016-08-17 01:20

 日前,一名男子扛着一大袋硬币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支付赔偿款,并声称因不懂办理银行业务,要求直接收下其缴交的硬币现金,因申请执行人拒收,男子竟当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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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法院向媒体公布此案原委:今年3月28日上午11时许,周某驾驶车辆在东莞市万江区某路段与雷某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双方发生口角,随后,周某用拳头殴打雷某,后公安机关执勤人员到场将周某抓获,并对其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法院一审判决周某赔偿雷某损失6000余元。但是周某辩称自己没有经济能力赔偿雷某,因此一直未履行义务。

7月13日,雷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大会战期间,执行人员向周某送达执行令及报告财产令,周某与雷某约定到南城法庭解决纠纷,周某表示自愿履行,但却扛着一蛇皮袋面值一元的硬币来支付赔偿款,并称硬币现金款项约为6300元。雷某认为周某故意刁难,非常气愤,并表示不肯收下这些硬币现金。执行人员告知周某,他应按照此前收到的执行令要求,将全部赔偿款汇入法院执行代管款账户。但周某表示,他不懂办理银行的业务,要求雷某或法院直接收下其缴交的硬币现金,并当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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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周某的这种行为,法院执行人员先细致了解周某交硬币的理由,其经济状况、交易习惯、金融常识等背景,发现周某是因为对缴交赔偿款有抵触情绪,再让周某上网查阅相关案例,对周某进行告诫教育,并告知周某,他以硬币来缴交执行款的行为已经影响法院正常工作,妨碍执行。周某感受到法院执行行动的威慑力,当场多次主动要求马上去银行汇款,并反复口头道歉,且出具书面认错的悔过书。

当天,周某将赔偿款转账至法院执行代管款账户。

实习编辑 丁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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