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华融公司原董事长赖小民决定逮捕

新华视点
2018-11-07 10:11
摘要

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赖小民作出逮捕决定。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对赖小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党毅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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