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逼停大巴,大巴司机拎铁锤……两“路怒族”司机被吊照
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惠公宣
2018-11-01 09:50

10月30日,一个“路怒族”视频在惠州朋友圈传播,上面显示一位女司机被大巴车逼停后,大巴司机竟拿着铁锤走向该女子。31日下午,惠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涉事大巴车司机钟某森、小车车主张某媛传唤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江东大队接受调查。

今天凌晨,惠州交警通报,涉事两人均同时被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事件发生于惠州大道大湖溪路段。据涉事小车司机张某媛描述,事件是大巴车司机强行超车引起的,当时她被逼着冲上了路边绿化带。张某媛一时气不过,过了红绿灯后超车,挡住大巴车去路,想逼大巴车减速。10多秒后,大巴车司机钟某森在新开河桥尾急速追了上来将她拦停。

钟某森解释道,当时从后视镜看右侧没车,便向右变道,也没发现自己将张某媛的小车逼到了绿化带上。后来被小车挡住去路,他也觉得很生气,所以才拿锤子下车想找对方理论。

钟某森称,后来他听到大巴车上的乘客劝自己“出门在外,不要晚点耽误时间”,而且看到张某媛是一个女司机,他就骂了一两句便离开了。

惠州交警江东大队31日下午将涉事双方传唤到大队调查。两人在事后都认识到错误,并表示十分后悔,不应该开斗气车。张某媛满脸后悔地表示,自己不该不顾道路交通安全,故意挡住大巴车去路制造矛盾。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3条第1款第9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因此,此案中的钟某森和张某媛最终被判定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惠州交警告诫各位市民:别开“斗气车”,不当“路怒族”。防止"路怒症"最切实的做法是,做好自我调节,出行时尽量提早出门,在适当情况下还可有意识放慢车速,让自己尽量从容些,遇到堵车时听听音乐或摆弄一些有趣的小玩意以转移注意力。

编辑 党毅浩

(作者:读特记者 陈海峰 通讯员 惠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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