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出台专门意见加强党支部建设,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读特记者 王若琳
2018-10-25 22:37
摘要

据悉,以深圳中院党组名义针对党支部建设出台《深圳法院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广东省委、深圳市委及上级法院党的建设文件精神,10月2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会议,正式印发《深圳法院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部署落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法院关于加强党建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就落实《意见》进行了工作部署,进行了党支部建设经验交流,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胡锦出席并讲话,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作了总结讲话。

据悉,以深圳中院党组名义针对党支部建设出台《意见》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在全国法院系统尚属首次。

《意见》以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为目标,突出强化核心堡垒、强化政治引领、强化基础工程和强化先锋作用四个重点,着力开创深圳法院党建工作新格局,抓好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推进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推动党建队伍建设工作融合发展。

《意见》提出,要探索完善党组总体谋划、机关党委统筹指导、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的法院党建工作新格局;要配足配强专职党务干部,特别是在审判业务部门要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要应对司改新形势,在审判团队(合议庭)设立党小组,把党建工作全覆盖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基本单元;要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方面的作用,明确干部选拔任用要征求干部所在支部的意见,增强党支部在选人用人方面的话语权;要突出党支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操性,严格“三会一课”等制度,将党员过“政治生日”作为制度固化,突出政治引领和党性锤炼。

万国营表示,《意见》的出台,是深圳法院系统党建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进一步强化深圳法院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和党员干警政治意识,为法院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供重要政治保障,也将促进党建优势转化为队伍建设成果,全面助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免责声明
未经许可或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摘编、修改、链接读特客户端内容
推荐阅读

读特热榜

IN视频

鹏友圈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