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首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优选优价优效”制度
读特记者 赵新明 肖广锋
2018-10-12 11:02

对标国际,领先全国,突破价格与价值的迷局,全力实现供需双方价值需求的匹配。继代建制、PPP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工程总承包(EPC)办法出台后,福田投融资体制改革再出重拳,为政府投资项目保驾护航。“福田探索”再次引发全国关注。

日前,福田区出台《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优选优价优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优选优价优效制度,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良性竞争、繁荣建筑创作等方面,均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

优选:激活设计链条 推进良性竞争

在国际上,建筑师与业主是代理关系,建筑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然而,在国内,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设计权重较低,设计施工无法实现协同、政府指导价偏离市场机制等因素,导致政府投资项目建筑设计市场上存在设计服务范围无法匹配现实需求,概念设计和施工设计脱节、低价竞争和价格虚高等现象普遍存在,缺乏完善、立足长远的考虑,“快餐式”建筑物层出不穷,建筑精品相对匮乏。

作为深圳的中心城区,福田区责无旁贷地将繁荣设计文化、打造建筑品牌,树立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首要目标,福田区发改局于今年5月启动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设计优选优价优效制度课题研究。

在先后调研深圳、北京、香港地区情况,测算多家专业设计公司的成本报价,借鉴国际设计计费模式的基础上,福田正式启航设计选择机制和设计价格体系的制度改革,编制出台该管理办法。

作为该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优选”是指结合建设项目特点,对区政府投资项目采取设计招标、设计竞赛和直接委托的方式择优确定设计团队。设计招标为设计优选的普遍采用方式;设计竞赛适用于设计创意、概念征集的项目;直接委托适用于特定项目,可依法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梁思成建筑奖和普利兹克建筑奖得主,以及在特定领域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建筑设计专家,领衔开展建筑方案设计,并向社会公示。

“设计优选制度,将有效推进市场良性竞争,避免‘劣币驱逐良币’。”业内人士表示,该制度为最优秀的企业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实现设计优选市场健康发展,促进良性竞争,真正地实现优中选优,为工程建设的科学高效推进提供坚实的保障。

此外,该项改革还鼓励在区政府投资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试行建筑师负责制,将投资咨询、勘察、专项设计、招标代理、造价等服务事项合理纳入设计团队的服务范围。支持在市政及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中积极探索以设计团队为主导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逐步建立以专业设计师为主导的设计师负责制。探索在区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建立设计竞赛评选专家名录库。管理办法拓展了工程设计的服务范围,提升了工程设计在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地位和话语权。

优价:实现市场自主调解  激励设计水平提升

一方面,建筑设计价值无法通过价格得以显示;一方面,市场需求方难以通过优质优价购买到心仪的服务,这是当前我国家建筑设计市场的现状。目前,我国对建筑设计市场的价值提高还处于探索阶段,对于建筑设计如何通过价格机制实现价格显示还未有任何可行的制度提出。

如何突破这场价格与价值的迷局,以实现建筑设计市场供需双方的价值需要?

作为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福田在全国范围内首推“市场调节价+政府参考价”的设计收费制度,对区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市场调节价确定设计取费,并建立优选优价优效政府参考费率体系,作为区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取费参考依据,用于商务标考察和质询程序中的比价基础。对于商务标的费率报价高于政府参考费率20%及以上的中标价格须通过考察和质询程序。

“我国建筑设计市场已呈现过度竞争的状况,因此政府参考价的制定非常必要,但是如果政府参考价沿用社会平均水平,又必然制约市场发展。”福田区发改局局长曾坚朋表示,此次改革按照不同专业水平等级实现分级竞价,使得同一水平的建筑设计企业在同一价值维度展开市场竞争,业主根据实际需求选定相应水平的设计企业,设计企业也能够同时获得合理的价格水平,实现项目层面的双赢甚至市场层面的共赢,最终实现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和有效激励设计水平的提高。

“管理办法中的设计优选优价优效制度,是对现有制度的完善和补充,是两条并行的路径。”据福田区发改局局长介绍,如果委托单位想选择好的设计团队,可按管理办法规定的优选程序来选取,设计团队想实现设计优价的就要通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设计优选程序的选拔。通过设计优选方式确定的方案或团队适用设计优价。

优效:全过程优化建设流程 实现质量效益双提升

“在全国率先推广设计优选优价优效制度,将有效提升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最终实现区域内提升城市建筑设计水平,打造城市建筑精品的目标。”福田区发改局局长表示。

优选、优价基础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打通了各个环节的内循环,轻装上阵,真正实现优效。

据介绍,该管理办法梳理了国内外设计优选优价优效相关制度设计并进行深入研究,充分考虑福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和建筑设计市场的发展现状,在完成包括政府、设计企业、专家等领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该改革办法还建立了设计服务履约评价管理制度,通过信用登记、动态管理、履约履职评价等手段,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信用管理体系。承担工程设计业务的首席责任人,在设计合同签订之前应在区住建局进行履约信用登记。委托单位按照设计服务履约评价管理的要求,对设计团队的管理状况、配合情况和履约能力等进行评价。

法律责任部分则明确了设计团队、设计团队成员、委托人以及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招标人、评标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在设计优选优价优效实施过程中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处理要求,为确保政府工程项目品质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有业内人士认为,该项改革鼓励设计单位在业务承接模式上向工程全过程技术管理模式过渡,增进全过程技术控制能力,切实提升了建筑师对建筑产品的总设计师地位,充分发挥建筑师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有利于激活设计链条,实现市场自主调节和有效激励,最终实现工程设计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在全国范围内首推“市场调节价+政府参考价”的设计收费制度,既保障了设计师团队的基本利益,也促进了建筑工程设计市场的公平竞争,必将进一步助推建筑创作的繁荣。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记者 赵新明 肖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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