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是碍于情面?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受审

记者 王若琳
2016-08-12 03:20
摘要

深圳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张中新被控在任期间,利用手中权力为房地产公司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家公司高管给予的好处费。

深圳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原副局长张中新被控在任期间,利用手中权力为房地产公司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家公司高管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现金44万元,港币13万元,以及价值10万元人民币购物卡多张。11日,张中新涉嫌受贿罪案在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上张中新表示认罪,并辩称因多次推脱不下才碍于情面收了钱。

根据检方指控可知,2008年11月至2011年3月,张中新担任深圳市规划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2011年3月17日至2015年10月12日,张中新担任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副局长,期间分管该局的法制与执法监察科、土地整备科、辖区转地办、土地利用科、地政地籍科、区历史遗留办、办公室等部门。

2012年至2015年期间,张中新为深圳市下水径公司董事长曾少钦所运作的大靓村征地返还事宜提供帮助,加快该项目的报批速度,多次收受曾的好处费。2012年下半年的一天,曾约张中新晚上见面,把20万元人民币现金放到张中新的车里,张中新收下。2012年至2014年期间,每逢中秋和春节,曾都会前往张中新的办公室拜访,并送上装有现金和购物卡的红包,共计2万元人民币,购物卡价值7万元人民币。张中新把这些钱和卡用于个人以及家庭日常消费。

创力胜公司在龙岗南湾街道丹竹头社区的一宗土地项目,需要向龙岗区国土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等事宜,于是该公司董事长卢日胜便找到张中新帮忙。2012年端午节前后,卢日胜邀请张中新到龙岗一家饭店吃饭,期间他向张中新要了车钥匙,并把装有约100万元人民币现金的黑色塑料袋放到张的车上。后来张中新发现车尾箱的现金后,把已经离开的卢日胜叫回,退回对方80万现金,只收下20万元。

2011年至2014年间,南岭新力佳公司在深圳市龙岗南岭村运作一个地产项目,该公司副总经理林永财为了办理该项目非农用地手续事宜向张中新寻求帮忙,张表示答应。张中新在提供职务便利的同时,多次收受林永财送来的好处费,共计13万元港币。这些钱被张中新用于平时打牌、旅游、购物等消费。

2011年至2014年间,某公司软资源与土地拓展中心总经理杨诚多次拜访张中新,恳请他在龙岗荣粤地块的置换事宜上为该公司提供帮助。之后张中新帮助该公司土地置换的一系列报批手续在龙岗国土局很快通过,该公司的征地补偿协议顺利签订,对该项目由龙岗国土局向深圳市国土局主任会议汇报等方面都给予了便利。杨诚为了感谢张中新送上装有购物卡或现金的红包,累计有3万元人民币购物卡和2万元人民币现金。

法庭上,张中新表示认罪,辩称自己在市纪委还没有掌握犯罪线索前如实供述全部罪行,有自首情节。他还说自己从来没有承诺过为对方办事,也没有违规进行操作,“收了曾少钦和卢日胜的钱的确不应该,只是多次推脱不下,碍于对方情面才收了一少部分,事后也没有动这些钱,一直放在办公室的保险箱内,想着如何找机会退回给对方,并没有为曾少钦和卢日胜提供任何实质性帮助。

张的辩护律师也表示,张中新有自首情节,案发后,张中新妻子的确从其办公室保险箱拿到40万元人民币,全部打入市纪委的廉政账户,之后又凑了钱将剩余赃款数目退缴完,希望法院量刑时考虑这些情节。

检方认为,市纪委出具的说明并不能张中新有自首情节,需要法院进一步作出调查。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 白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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