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安街道综合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宝城32区城中村存在出售、私宰活禽现象。接报后,该街道综合执法队三中队立即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车辆3台次,赴涉事地点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在一处居民楼一楼店铺内发现此处私宰、售卖活禽窝点。
执法人员进入涉事地点发现,现场总面积不足60平米,门店用于经营铺面占地约35平米,另外里面有两间不足10平米的卧室,一间住人、一间用于装载、宰杀活禽。在用于宰杀活禽的房间内执法人员发现活鸡7只、活鸽子5只、活鸭5只,另外在角落还堆放有27只刚宰杀放血,准备褪毛的死鸡27只。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查扣禽只42只,屠宰工具一批。
据悉,自2015年7月1日起,该街道已经开始实行活禽禁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深圳市畜禽屠宰与检疫检验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街道执法人员依法没收现场禽只及屠宰工具,并对其予以销毁。
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