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深圳市人居委主持召开的深圳市“散乱污危”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推进会上获悉,全市“散乱污危”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将全面启动。对于不合格不达标企业(场所),有关部门将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三种方式进行分类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将以坚持“绿色发展,依法依规,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为原则,以深圳河、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五河流域”为重点,对“散乱污危”企业(场所)进行全面摸底,并依法实施分类整治。其中,2018年重点整治为:“五河流域”、涉黑臭水体治理的城市交界区域、工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
“散乱污危”企业(场所)即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未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污染物排放不达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场所)。对于清查出的“散乱污危”企业,监管部门将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三种方式实行分类整治。
关停取缔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企业(场所),达到法律规定停产、停业、关闭情节的,依法关停取缔,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整合搬迁是对达不到停产、停业、关闭条件,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场所),但符合产业政策的,组织开展综合评估,整合后达到相关管理要求应限期整合搬迁进驻工业园区,并依法补办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升级改造则是对达不到停产、停业、关闭条件,未列入整合搬迁计划,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依法可以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依法限期整改并办理审批或登记等手续,纳入日常监管。
编辑 林捷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