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篇⑧|专家之言 治“短”良策——补齐公共安全治理短板
记者 窦延文
2016-02-2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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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城市管理治理年格外注重整治违建,图为宝安区福永街道组织大型行动拆除国有储备用地上乱搭建。丁庆林  摄

近年,城市快速发展突出暴露出城市的“脆弱性”。针对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国内知名专家积极建言献策,他们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指标是“社会安全指数”,深圳全面小康建设迫切需要补齐“公共安全”短板。城市风险治理要有系统思维,要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安全治理改革,夯实城市安全基础工作,科学、系统做好风险治理,提升城市韧性。

风险治理要理顺多层次关系

暨南大学应急管理系主任卢文刚认为,城市风险治理机制要全面改革,需理顺多层关系:一是政府诸部门各司其职与协同治理的关系,必须克服过往传统条块分割治理体制所带来的各种弊端,做好政府内部多部门和跨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风险治理多部门协同和联动机制。通过常态化的多部门“双盲”等综合演练不断进行磨合。

二是单一城市治理和区域协同治理的关系,在做好深圳自身的风险治理和应急能力建设的同时,需要通过应急管理互助协议(EMAC)等措施做好与相邻城市、区域的协同联动,共同应对面临的公共安全问题。

三是政府治理与社会治理协同的关系,城市风险治理与公共安全保障既需要政府主导,又不能靠政府的大包大揽,更需政府与企业、民间组织等的密切合作,更好地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和城市风险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调动和发挥市场、民间组织、社会志愿者、公众在城市风险防范和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实现城市风险的“共治”和“善治”。

四是特区风险治理与原特区外风险治理的关系。要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二线“插花地”(公共安全配套设施不足、存在大量危险边坡和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公共安全薄弱环节和敏感区域,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和监管力度,大力提升原特区外地区尤其是偏远街道社区的治理水平。

五是“有急善应” 与“无急可应”的关系,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须“有急能应”、“有急善应”,但也要做好风险隐患预防工作,这也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应急处置,充分有效的预防准备能大大降低应急处置的难度,提高应急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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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望村与水库仅一路之隔,密集居民区与水库如此之近,水源保护令人担忧。丁庆林 摄

加快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

深圳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雷斌呼吁,深圳应根据国家、行业、部门有关标准及相关国际标准,加快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实现地质灾害(地质环境)数据一体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日常管理、信息共享、监测预警能力。

雷斌建议,在标准体系建设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等专业数据库的集成和整合工作,建立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数据中心。在数据中心基础上,面向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各业务应用和信息平台建设需求,构建统一的数据存储、管理、应用和服务平台,实现各类地质环境数据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服务。在数据中心支持下,基于一期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用户需要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系统及预警指挥系统。同时,实现信息的互连互通和资源的充分共享,提升对政府决策支持,专业科学研究和社会公众需求的全方位服务能力。

雷斌说,地质信息的采集与管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尤为重要,然而,当前的二维地理信息系统无法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因此,深圳应加快建立数字化、立体化、可视化、智能化的深圳市城市地质信息数据库与开放、动态、实时的三维可视化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全市地质信息的集成集群、深度开发和一体化管理,为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提供三维可视化决策平台,为社会公众信息需求提供服务。

雷斌透露,目前,上海、北京、天津、杭州、南京、广州、福州与厦门已试点三维可视化地质信息服务系统,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建立风险评估信息共享机制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博士周建新建议,深圳应加快推进风险评估制度化,建立风险评估信息共享机制。针对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和举办大型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相关部门要进行确认或采取第三方确认的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可信性、风险管控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再评估,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周建新建议,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城市公共安全责任部门和相关领域专家对全市风险进行有针对的共商或者集中研讨,结合同类事件和预期风险,凝练出深圳市可能发生的公共安全情景,并构建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情景,以发现深圳市在应急系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脆弱环节。

 

编辑 刘桂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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