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交由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孙东贪污、受贿案,一审获判。
被告人刘孙东在任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副处级)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套取学校科研经费16万余元并归于自己使用。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5万元。近日,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涉案赃款人民币26万余元,其中人民币10.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人民币16万余元,发还被害单位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编辑 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