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到大鹏新区油库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防台风防汛工作
读特记者 戴晓蓉
2018-09-13 21:57

2018年9月12日下午,省安全监管局调研员陈清同志率领专家团队,到大鹏新区油库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防台风防汛工作,市危化处处长黄撰、新区安监局副局长杨远镜一行陪同。

现场听取企业汇报情况

检查组一行检查了光汇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大鹏湾油库,现场分组分工,一组检查企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另一组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台账资料并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和防台风防汛措施。

经现场检查发现,光汇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安全问题:

1、特殊作业制度、票证未按GB30871进行修订完善;2、一期泵房工艺管线开关阀门没有中控室远传控制,罐区内布置接线盒和电开关不合理;3、一期罐区泵棚进口处无人体静电释放装置,管道过滤器无静电接地;4、二期库区部分管线物料标识与实物不符,泵棚附近的防爆接线箱螺栓损坏;5、一、二期罐区消防沙池(桶)无盖板。

大鹏湾油库存在以下问题:

1、大型罐(10000立方及以上)紧急切断阀无防火堤外控制按钮;2、罐区电缆线和信号线无埋地处理,消防管线防撞标识不明显。对于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检查组现场将隐患问题转由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查处。

陈清同志讲话

最后,陈清同志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防台风防汛工作强调了以下四点:1、现场执法检查,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为主,但涉及违法违规的要依法处置;2、安全管理工作不能以经济效益的好坏作为前提,务必时刻将安全管理工作做扎实;3、现场不符合新标准的设施工艺,要加以改造或淘汰;4、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值班值守,做好防台风防汛工作。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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