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造假骗取政府逾百万薪酬,香港一男子被廉署拘控
读特驻港记者 啸洋
2018-09-12 20:25


香港廉政公署今日发布消息说, 一名求职者分别透过虚假学历证明及欺骗手段于9年内向两个政府部门及廉政公署申请职位,因而诱使该两个政府部门向他支付薪酬逾110万元,早前被廉署拘控。被告今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控罪。

消息说,41岁的潘凯勤承认4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违反香港《刑事罪行条例》;及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的交替罪名,违反香港《盗窃罪条例》。法官彭中屏命令把被告另外5项控罪,即四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和一项管有虚假文书;及另一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的交替罪名记录在案。法官将案件押后至9月19日判刑,并批准被告保释。

被告已向政府归还涉案的逾110万元款项。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指出,被告于1999年2月开始在澳洲一间大学修读其学士学位课程。由于他未能完成有关课程,该大学并无向他颁发毕业证书。被告于2002年12月至2004年12月在当时教育统筹局教师注册组任职普通文员,负责处理教师递交的学历证书。被告在教统局工作时曾一次伺机取得一张由该大学发出的学士学位课程毕业证书影印本,被告其后以自己的姓名遮盖证书真正持有人的姓名,伪造出一张印有自己名字的毕业证书影印本。

案情透露,被告于2004年5月至2011年3月期间,向当时学生资助办事处申请处理员一职,及向民政事务总署申请其他4个职位,包括元朗民政事务处的区议会助理、民政署总部的合约活动项目策划主任、荃湾民政事务处的区议会活动统筹员,及西贡民政事务处的区议会行政助理。被告在申请表附上看来由该大学发出的毕业证书影印本或在申请表上伪称取得该大学颁授的学士学位。被告因而受雇,并分别从学生资助办事处及民政署收取逾22万元及90万零7千多元薪酬。

发言人最后说,被告于2013年6月向廉署申请助理文书主任一职,并附上一份看来由该大学发出的毕业证书影印本以申请有关职位。廉署其后发信予被告,要求他填写一般审查表格,以便处理其申请,然而被告拒绝填写,故此其申请不获处理。

编辑 张颖

(作者:读特驻港记者 啸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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