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落实《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令第308号,以下简称《规定》)工作,夯实宝安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宝安区安监局于7月26日至8月28日在全区10个街道组织开展了170场生产经营单位人员专题培训。
我局为了保障培训的效果和教学质量,一是严审培训课件、精选授课教师;二是采用现场在线打卡签到,实行实名制登记及一人一卡制,实现参训人员“听得懂、带得回、用得上”。
新安街道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西乡街道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福海街道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沙井街道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松岗街道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燕罗街道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
课后,参训学员填写了《学员培训满意度调查表》,并上台与老师交流。
同时,根据市委办统筹编制的“《规定》释义读本”,对全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新桥街道安监办带领全体企业负责人起立宣誓
截至目前,我区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工作人员共培训2536人;对生产经营单位人员累计培训63247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培训54987人,其他行业领域培训8260人),市安委办确定目标任务数为41687人,超额完成任务。
编辑 黄小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