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城中村”可统筹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读特记者 李舒瑜
2018-09-05 00:17
摘要

探索向“城中村”整治要保障房(小标)  根据前不久公开征求意见的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意见,到2035年,深圳将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

深圳不断拓宽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供应渠道。“城中村”综合整治后,可统筹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定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这是记者从市住建局给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获悉的。

更多非深户务工人员可申请保障房

作为一个常住人口超过千万的大都市,深圳的户籍人口仅400万左右,比例严重倒挂。

“广大非深户人员为深圳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能否将他们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今年市两会期间,蓝志刚等10多名代表联合提交建议。

深圳市住建局在建议答复中表示,此前我市住房保障范围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和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未将量大面广的非户籍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不过,今年情况将会改变。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我市正在研究制定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新政策将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范围,明确将安排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相关行业人员、先进制造业职工等群体供应。这意味着,更多非深户务工人员将可申请保障房。

探索向“城中村”整治要保障房

根据前不久公开征求意见的我市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意见,到2035年,深圳将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作为一个土地资源紧缺的城市,如何拓宽住房供应渠道成为亟需破解的难题。

深圳市人大代表建议,可探索将“城中村”纳入保障性住房。根据深圳市规土委调研数据显示,深圳城中村用地总规模约320平方公里,约占深圳土地总面积的1/6。

这个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同。市住建局表示,目前我市正在制定城中村总体纲要和分类更新整治的配套政策,并启动实施城中村综合治理三年计划,探索综合整治新模式。根据计划,我市将大力整治“脏乱差”问题,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新建升级城中村、出租屋门禁视频系统,推进城中村物业管理全覆盖,优化出租屋和人口管理服务,提升居住品质。

与此同时,我市正在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建设筹集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其中,“城中村”综合整治后,可统筹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定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

探索建立人才住房先租后买制度

根据建议答复,我市住房保障制度还更加灵活多样。比如,探索建立住房租赁券制度。住房租赁券是在原有保障房基础上一种创新模式,向特定人群发放住房租赁券并凭券抵扣租金,可以利用社会出租房资源,灵活解决住房问题。

我市还将探索人才住房先租后买、以租抵购制度。近年来,该项制度已在我国部分地区展开探索,即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先行租住人才房或者保障房,在体验满意并有能力购买时,还可以以租金抵扣房款。

为了解决保障房公共配套落地难的问题,我市拟将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以保障性住房指挥部办公室为协调平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周边配套学校的建设进行督办协调,确保已规划的学校按期建设,与项目同步交付使用。

编辑 夏岩青

(作者:读特记者 李舒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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