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退换难!宝安区消委会发布选购服装消费警示
深圳新闻网记者 曾舒琪 通讯员 江宏冲
2021-04-16 14:00

近日,消费者陈女士在一家服装店购买了一件女外套。一周之后发现衣服有质量问题,于是到该店里退货。由于商品距离购买时间较久,商家拒绝退货,陈女士于是沟通无果后,来到宝安区消委会寻求帮助。经多次联系调解,商家答应给消费者退货。

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服饰要注意以下几点:

在购买商品时应理性消费,不要为降价、打折、清仓等促销的宣传所迷惑。要认真辨别,仔细对比优惠的真实性。避免被虚假的打折行为所蒙骗。

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只适用于网购,消费者明知有瑕疵的特价商品双方按约定处理,所以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服装时,要认真查看所购服装商标、尺寸、材质含量等详细信息,以免所购服装与预期不符,造成售后消费纠纷发生。

平时要多积累服饰商品的知识,在购买商品时要妥善保管好发票等购物凭证,当发现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深圳新闻网)


编辑 汪新林

(作者:深圳新闻网记者 曾舒琪 通讯员 江宏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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