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融资担保行业首次监管评级:五个等级,级数越低表明越需要监管关注
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2021-04-13 23:12

4月13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向媒体通报:该局近日印发《广东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部署开展2020年度全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旨在建立健全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体系,加强分类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此次监管评级是对融资担保行业的首次评级,是对全省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

据了解,《指引》共五章二十一条,主要包括总则、评级内容和评级方法、评级操作规程、评级结果运用、附则等五部分,从总体上对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设定了评级指标内容,评级指标体系由定量和定性两类评级指标组成,包括合规情况、公司治理与运营能力、社会效益、外部监督、限制性调整项目等5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47个三级指标。二是明确了监管评级操作规程。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分为机构自评、地市金融监管部门复核、反馈监管评级结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综合评定、档案归集等环节。三是强化了监管评级结果运用。监管评级得分对应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级为最高级,E级为最低级,级数越低表明越需要监管关注。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管评级结果是衡量公司经营状况、风险程度和风险管理能力,制定监管规划、配置监管资源、采取监管措施和行动的重要依据。监管部门对评级良好的机构,将视情况给予创新业务试点等优惠措施;对于评级较差的机构,加大检查频率,一旦发现违规,依法进行处罚。

《指引》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广东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规制,为强化分类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利于提升融资担保公司监管效能,持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据悉,目前,全省2020年度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秉持“促发展、严监管、防风险”三位一体的监管思路,全面评估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与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分级分类监管,促进全省融资担保公司聚焦主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原标题《广东对融资担保行业首次监管评级,分五个等级,级数越低表明越需要监管关注》)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曹亮 李怡天 

(作者:深圳特区报驻穗记者 刘良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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