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项重点工作,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清单出炉
南方+
2021-04-12 23:09

日前,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印发《江门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根据《清单》,江门市任务共八大类45大项103小项,包括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和环境管理重点工作任务。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今年江门将以臭氧污染联合防控为核心,以强化颗粒物控制和臭氧前体物减排为重点开展工作。工业源方面,实施VOCs总量控制,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要完成重点VOCs企业深度治理、化工企业泄漏检测(LDAR)改造、红木家具和摩托车制造行业“共性工厂”建设、工业炉窑企业转型升级、全面完成建筑陶瓷生产线“煤改气”工作、生物质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天然气锅炉完成低氮燃烧改造等任务。移动源方面,深化成品油质量监管和打击非法成品油、强化用车监管、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准入,以及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等。面源方面,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道路工程施工工地扬尘防控。完善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编制江门市碳排放达峰研究报告。

为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今年江门将持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强化水污染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内生源“四源共治”,确保国考断面稳定达标。在2020年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江门市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新增污水管网60公里,修复改造老旧污水管网24.9公里,检测雨污合流管网1000公里,全面完成排水管网结构性和功能性缺陷改造工作,按省部署的“双提升、双转变”工作要求,切实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治污减排效益。按照《江门市工业废水处理专项规划》,重点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镇污水收集处理。完成36个水源地取水口周边和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建设工作。

(原题为《103项重点工作,江门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清单出炉》)

编辑 刘桂瑶  审读 韩绍俊  审核 李怡天 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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