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对违规上路“红眼客车”罚款300元记3分
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实习生 黄思雨 文/图
2018-08-23 20:16

9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启用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方式,对违规上路的“红眼客车”罚款300元,记3分。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多数都有两个特征,一是事发时为深夜,二是属长途客车跨省行驶。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规定,除了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接驳、为民航铁路提供接送转乘车及应急保障车辆等5类车辆以外,其余营运客车一律禁止在凌晨2时至5时违规通行。凌晨2时至5时违规在高快速干道通行的营运客车,即为“红眼客车”。

近两周,深圳交警通过大数据统计发现,粤BK0869、粤BCQ105、粤BCQ129、粤B11111、粤BL0927、粤BF6499、粤BBQ342、粤BR2545、粤BBQ075等9辆属我市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存在在凌晨2时至5时违规在高快速干道上通行。“红眼客车”违规上路第一名的企业为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达41辆次。

“我们会精准研判市内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车辆所属企业,根据研判结果,对在辖区内有违规运行的车辆的客运企业进行针对性告知。”市交警局指挥处情报科民警李慧明介绍,“在原有高速公路设置禁行标志的基础上,在全市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主线、市际和县际交界处设置禁行标志。9月1日起,红眼客车违规上路的会通过电子警察按违反禁令标志处300元罚款,记3分。”

与此同时,深圳交警还会将处罚车辆信息通过市交安办通报至源头企业及所在地安监、交通、交警等政府部门,列入黑名单,提高震慑力。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首席记者 解树森 实习生 黄思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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