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方日前发布通报,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网络大V”陈杰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报道,陈杰人组织了一个分工明确的“家族式”犯罪团伙,该团伙恶意炒作、操纵舆论,大肆敲诈勒索非法敛财。
从“网络大V”到“网络害虫”,陈杰人的现形,揭示出网络“双刃剑”的另一面:恶意利用网络,不仅会消费良善、亵渎崇高、危害公义、销蚀公信,还会反啮作恶者自身。虽然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当中,最终认定罪责,还需要经过法定程序,但以媒体人与法律人双重身份自居的陈杰人,无视规则与边界,自作聪明,等待他的必将是玩火自焚、自食其果的应有结局,而其警示意义具有典型性,当引起更深入的反思。
陈杰人非法敛财的手段,其实并不新鲜与高明。在他之前,以盈利为目的、以造谣为能事的“网络大V”不乏其人。尽管殷鉴不远,但陈杰人还是能够兴风作浪,一方面在于其有更多或真或假的身份进行包装、伪装,更具欺骗性,另一方面也再次提醒人们:网络信息海量、碎片化的时代,公众应不断与时俱进,提升自身对网络信息的识别能力,不为炒作者蛊惑,不帮别有用心者造势。
曾有媒体报道,过度依赖网络,会出现一种“失智”现象,很多网民会陷入“不记忆、不思考、不争论”的“非智”状态,甚至导致记忆力下降。更有一部分“虚拟社交依赖症”群体,沉迷于网络虚拟社区,和真实人群、社会疏离,独立思考与分辨能力明显变弱。种种网络“失智”,给陈杰人这样的火中取栗者以可趁之机。他们披上“网络大V”的马甲,贴上各种金光闪闪的标签,一本正经地当起了网络“意见领袖”;一来二往,网络“失智”者会以他们的意见为自己的意见,而裹挟了民意的“陈杰人们”则具有了恶意炒作、操纵舆论的“能量”,进而以这种“能量”为敲诈勒索的筹码。
可以说“陈杰人们”兴风作浪的“能量”,不是他们果真“技高一筹”,而是钻了网络时代的思维漏洞,不惮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以愚弄公众为乐事,以非法牟利为能事。所以,了解真相后,陈杰人以前的铁杆粉丝甚至比一般网友更为愤怒,醒悟得也更为彻底,纷纷表示:陈杰人这样的“假面人”,名为“网络大V”,实为“网络大虫”,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难以容忍。
吃一堑长一智,网络时代,要让“陈杰人们”无机可乘,必须双管齐下:既要加大打击力度,还要加强公众的网络素质建设。网民的基本素养,不是掌握网络使用技术那么简单,更需要保持理智与清醒,坚持独立分析与思考,既要关注网络虚拟世界,更当关注现实,融入社会。网络社会的综合素质普遍提高了,网民的自律能力,网络的自治能力、自净能力也会相应提高,届时纵然还有人伺机牟取非法利益,也难成气候。
编辑 周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