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走进宝安小学 关注未成年学生,宣讲民法典护航学子健康成长
宝安日报记者 刘正金 通讯员 朱瑒 黄莹莹
2021-04-09 14:06

宝安小学4月8日下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培训,并邀请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作为主讲嘉宾。

陈海仪是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曾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作为教育工作者,重点不是关注未成年学生的问题,而是关心发生问题的未成年学生。”陈海仪介绍,“如今,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问题表现为:未成年人犯罪多集中在17周岁,文化程度90%以上初中以下;犯罪类型多样,涉及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强奸、贩卖毒品、运输毒品、诈骗、互联网犯罪等等;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逐年上升,被性侵、被虐待、被伤害的案件亟待重视。”

“民法典规定得事无巨细,也最贴心,一个人的安身立命,总能在其中找到依据。”讲座中,陈海仪着重解读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调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义务,“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义务看似加重了学校的责任,但在学生伤害事故发生时,各方承担的责任也更加明朗,有利于承责比例的划分和矛盾的解决。同时,也可让学生更好地预测自己行为所具有的危险性,据此来承担与其责任年龄相适应的责任后果。”

“关于校园欺凌及校园性侵,民法典新增了防控与处置机制。”陈海仪介绍,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来源:宝安日报)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

(作者:宝安日报记者 刘正金 通讯员 朱瑒 黄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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