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政观察|海南放宽市场准入“22条”发布,同时释放了深圳版“特别措施”信号
深政观察
2021-04-08 22:38
收录于专题:深政观察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解读。

早在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就提出: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选择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海南作为放宽市场准入试点的“先手棋”,此次《意见》将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等服务业作为重点,同时关注商业航天、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行业,推出了22条创新性强的特别措施。

支持海南自贸港的特别措施来了,深圳、横琴版“特别措施”还会远吗?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研究这项工作。

小政留意到,发布会上同时释放了关于深圳、横琴版“特别措施”内容的一些信号:

为什么试点?

徐善长表示,在全国的大市场当中出台特别的准入措施并不矛盾,目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主要就是列出禁止进入或需要审批、需要许可才能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经过多轮改革已从151项压缩到了123项。

但整体看,社会上普遍期待进一步压缩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更多的行业领域放宽市场准入。而选择在海南、深圳、横琴试点放宽市场准入措施,是为了在取得经验以后,在全国的市场准入方面有更大的放宽。

特别措施的制定方向?

关于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制定,徐善长表示主要考虑三个方面,归纳为“三个立足”:

一是立足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深圳、横琴都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区域,改革发展的基础和条件比较好,在这些地方试点特别准入特别措施,更有利于探索到改革突破的经验,也是呼应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目标的实现,使改革围绕发展,通过市场准入,更好地推动整个区域战略目标的实现。这个《特别措施》不会太多,数量会非常有限,是少而精、优中选优。

二是立足于从地方实际出发。《特别措施》事项的选择,充分考虑到中央对相关区域的定位,以及地方资源要素的禀赋以及已有的改革发展工作基础,这次推出的海南版的《特别措施》,就是重点围绕医疗、教育、金融、文化这些对海南自贸港建设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行业和领域,以及海南未来发展特别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领域。下一步我们在其他区域出台《特别措施》,也仍然要遵循这个原则,从地方的实际出发,这样国家战略和地方实际能得到很好的结合。

三是立足于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特别准入措施的研究和制定,一定要考虑到市场体系一体化的要求,不但要求商品市场的一体化,更要求要素市场的一体化。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来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现在按照中央的要求出台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市场体系的高标准、全国大市场的统一,是制定《特别措施》首先要考虑的,另外要特别考虑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愿,充分听取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做到中央战略和地方实际、市场体系和市场主体相互促进、相互比较,形成市场发展的合力。

可以预见,接下来深圳版的“特别措施”将围绕深圳的发展与定位制定,这也将是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又一份“厚礼”,不妨拭目以待。

(原标题《深政观察|海南放宽市场准入“22条”发布,同时释放了深圳版“特别措施”信号》)

编辑 许舜钿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李怡天 曹亮

(作者:深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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