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楼住户起火 物业未及时报警贻误火情处置3人被拘

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任冠元 蒋磊 文/图
2018-08-16 20:31
摘要

下一步,华强北派出所将加强督促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值班制度,排查是否存有无证上岗人员

近日,华强北一高楼24楼住户家中起火,物业值班人员不仅没有确认是否有人在屋内,没有及时报警,且不熟悉高压水泵操作,贻误了火情处置,3名物业人员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8月15日下午,华强北派出所组织辖区物业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居民等近百人,在华强广场召开火灾警示会,让警钟长鸣。

8月8日零时许,华强广场D座24楼一住户发生火警,堆积在室内和阳台上的大量电子配件被引燃。接报后,华强北派出所消防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联合现役消防官兵疏散人员,及时将火灾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现场勘验和初步调查,该房间业主是一名在网上卖电子元件的供应商,其在储藏室存放了大量电子原件,初步判断系业主吸烟不慎,引燃储藏室易燃物,过火面积约26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因事发凌晨,住户睡得太沉,没有察觉到房间起火,所幸屋内安装的烟雾报警器发出警报,将火情信号传送至物业消防值班室。然而,消防控制室的一名值班人员接到信号后,在住户门口敲门近半个小时,在没有确定屋内是否有人及是否发生火灾的情形下,该名值班人员没有及时报警。着火后,住户被浓烟熏醒,自行打开房门逃生,此时整层楼都散发出呛鼻的味道。

在最初扑救过程中,物业管理处消防值班室工作人员竟不熟悉高压水泵操作,没有及时到负三层启动高压水泵,贻误了火情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立即报警,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将视情节的严重性进行依法处理。”华强北派出所消防民警马吉海告诉记者,在火灾后续调查中,发现物业值班人员不仅没有及时准确处置火灾,还存在没有持证上岗、对消防设备操作不熟练和应急处理能力不足的情况。

目前,华强北派出所已依法对华强物业有限公司管理处的经理孙某和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杨某和张某路,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警方将根据火灾处置结果,依法追究房东兼住户郑某的法律责任。

在警示会现场,消防民警马吉海以案说法,除了对物业经理和值班人员行政拘留外,还将予以经济处罚;并根据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结果,依法对火灾当事人严厉处罚,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对负责培训该物业消防保安员的维保单位,同样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步,华强北派出所将加强督促辖区各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值班制度和消防控制室制度,排查是否存有无证上岗人员,强化对物业保安队员的消防培训力度,做到防早、灭小,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编辑 林捷兴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任冠元 蒋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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