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搞整顿,福田法院开展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和座谈活动
福田法院
2021-04-08 10:01

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沟通联络,发挥人大代表在司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3月29日,福田法院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田敏率10名区人大代表旁听两件刑事案件庭审,并对案件审判过程进行了现场评议。庭后,福田法院召开了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座谈会。

两件刑事案件均由刑事审判庭法官孙浩审理。两场庭审准备充分、规范有序,展现了承办法官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

任某盗窃罪案

2020年10月6日,被告人任某将被害人停放在深圳市福田区侨香地铁站附近的电动车(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208元)盗走,之后,以400元的价格将涉案车辆转卖他人。

本案当庭宣判。福田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并且,被告人在本案前多次因盗窃行为受到法律惩罚,在2020年9月27日最近一次刑满释放后,短短九日内再次实施盗窃行为,主观恶性较大;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对量刑建议予以认可,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宣判后,法官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判后答疑和法制教育。被告人表示会痛改前非。

李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是某文化传播公司业务员,2019年10月,被告人在网络上购买伪造的公司专用章,与公司客户签订盖有伪造印章的合同,出具加盖伪造财务印章的收款收据,向客户收取人民币2782元至28000元不等的费用后占为己有,犯罪数额共计人民币12.4万余元。

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庭审结束后,福田法院召开了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工作座谈会。福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詹旭伟,福田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邱华红,福田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肖娟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代表们对福田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予以肯定,并高度赞许了法院加强代表联络、强化司法公开、改进司法作风、增强队伍教育整顿实效的做法,就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深入推进队伍教育整顿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与建议。

肖伟雄 区人大代表

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肖才元 区人大代表

检察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的,应当庭进行具体解释说明,确保调整建议的严肃性。

韦小冰 区人大代表

进一步加强庭前准备工作;改进电子庭审设备,保障庭审严肃性。

李婷 区人大代表

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帮扶工作。

郭晓花 区人大代表

法院、检察院等相关单位联动,就刑满释放人员的矫正问题,提出建设性建议。

骆日华 区人大代表

加强大数据应用和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

徐焱龙 区人大代表

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优化司法人力资源配置。

肖樱 区人大代表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罗昉 区人大代表

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效能。

戴洪健 区人大代表

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促进社会群策群力化解纠纷。

福田法院、福田检察院领导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应。

田敏指出,法院要与人大代表保持常态化联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借助人大发声,形成合力共同破解工作难题,推进制度创新,提升司法质效。

詹旭伟表示,福田法院将认真梳理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落实整改,同时进一步拓宽、畅通民意表达与反馈渠道,更好地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各项工作开展。

(来源:福田法院)

编辑 昌慧   审核 汪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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