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拖狗姿势不专业?规范执法很重要!

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2018-08-06 19:46
摘要

寄望于“人性化执法”不可靠,也容易引起争议。执法部门只有严格依法制定执法规范,按照规范来执法,才能避免陷入舆论旋涡。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警车行驶中拖拽小狗”视频,引发网友关注。8月6日晚,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新浪微博发布警方通报称,因处警人员未携带专业犬笼,且缺乏处理流浪犬的专业技能,故采取了警车缓行,用捕犬器拖拽流浪犬的方法。由于我们不专业的处置方法,对广大网友特别是动物爱好者的感情造成了伤害,对此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深表歉意,并诚恳接受广大网友的批评和监督。下一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将认真加强相关业务技能教育培训,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我们将进一步依法、规范做好流浪犬的处置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不得不说,动物福利问题在今天的舆论场占有重要位置。这些年来,一旦有猫、狗受虐的视频传到网上,批评施虐者的声音就会在网上蔓延开来。虽然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对流浪犬,只是采取了警车缓行,用捕犬器拖拽的方法,并没有严重虐待的行为,但仍然引起一些网友不满。江宁警方没有无视这些网友的表达,而是及时回应,表达歉意和今后改进工作的态度,这种重视民意的姿态和做法值得点赞。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江宁警方在回应中谈到的规范执法问题。由于没有带犬笼,还存在没有合适的运输工具的问题,警方抓到了流浪犬也不好处理,在当时的情况下,用警车通过捕犬器来拖拽流浪犬可能也是一种最合理的选择。但这种执法方式显然不够专业,也不符合应有的规范。

江宁警方有没有制定捕捉流浪犬的规范,公众并不知情,但按理来说是应当有的。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犬只捕捉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捕捉过程中,按照文明捕捉、安全捕捉的要求,坚决杜绝打狗、虐狗、杀狗的行为”。不管是由哪个部门来捕犬,都不能少了“文明”的执法方式。

做到文明执法,就是要求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只有通过执法的规范化才能体现出来。对“文明执法”可以作出各种理解,如果执法要求仅限于“文明执法”的笼统表述,在实际执行中就会演变出各种各样的执法方式。建立一套执法规范,按照规范办,才能为执法戴上“笼头”,让执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展开。

“人性化执法”又如何?近些年来,“人性化执法”屡屡成为舆论热点。比如,2017年9月27日,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了解到失信被执行人杨某将出现在一位朋友孩子的婚礼上,即刻坐警车前往婚礼现场。到达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杨某是当天婚礼的“总管”,考虑到若当场将其拘留会影响新人婚礼进程,于是耐心等候至婚礼结束才对杨某执行拘留。还有城管“眼神执法”,即安排一群城管人员站在摊贩旁边,以期用冷峻的眼神“教育”摊贩,促使摊贩知错就改。各地都出现了一些“人性化执法”方式。

但是,对“人性化执法”也不可寄望太高。“人性化”听上去很美,但到底什么是“人性化”却见仁见智。“城管下跪执法”,算不算人性化呢?如果是过度执法,比如曝光当事人隐私的执法,尽管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表情很温和、语言很文明、行为不过激,那能不能算“人性化执法”?何况,现在,还有不少人认为有的执法人员表现得过于软弱了,该使用强制手段时却没有使用。所以说,寄望于“人性化执法”不可靠,也容易引起争议。执法部门只有严格依法制定执法规范,按照规范来执法,才能避免陷入舆论旋涡。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评论员 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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