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燕罗街道组织力量迅速制止一起市民随意焚烧废弃物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3时许,群众报称塘下涌社区创新路物流厂区一处空地浓烟冒升。接报后,该街道相关负责人立即率领执法队、安监、网格、社区等工作人员到现场处置。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人员扑灭火苗,同时开展联合调查。经查,浓烟系该厂区管理人员违法焚烧废弃木材等废弃物所致。目前,该街道城管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和调查,对当事人进行了警告,并依法责令清理。接下来,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
城管执法部门提醒各位市民,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焚烧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违反规定的,执法部门责令当事人清理,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见习编辑 张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