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注意啦!4月1日起需申报资格认定

西江日报
2021-04-01 00:26
摘要

今年3月1日起,《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其规定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

今年3月1日起,由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残联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规定,领取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残疾人,需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主动申报资格认定,以确定其当年是否符合补贴发放条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实行全省通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通过微信粤省事小程序或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也可带齐相关资料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如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自行或配合前往受理窗口申报资格认定的,可向受理申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入户调查认定。

截至2021年3月底,全市为23198名困难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84.76万元,为57862名重度残疾人(含非重度精神、智力)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174.54万元。

(原题为《肇庆领取两项补贴的残疾人注意了 4月1日起需申报资格认定》)

编辑 刘桂瑶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范锦桦 李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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