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坪山区“五一”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启动啦!
哪些集体和个人可以参加评选呢?
一起来看看评选细则吧!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一)先进个人
坪山区“五一劳动奖章”15个;
坪山区“优秀工会工作者”20个;
坪山区“优秀工会积极分子”20个;
坪山区“优秀职工之友”10个。
(二)先进集体
坪山区“五一劳动奖状”2个;
坪山区“工人先锋号”3个;
坪山区“先进职工小家”10个。
二、推荐评选原则
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廉洁自律原则、群众公认原则
三、推荐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范围是在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以及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职工、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
四、推荐评选条件
被推荐的个人和集体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推动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及完成重大科研项目,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深化改革、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新产品研发和品牌创建,推进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全面推荐依法治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社会管理、精准扶贫等方面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以及在抗击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和处理其他突然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改善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发展绿色经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参与国际和区域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推进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长期坚持义工等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见义勇为,在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1、在一线苦、脏、累、险等岗位埋头苦干,勤奋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
12、在改进机关工作,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清正廉洁,提高办事效率,服务基层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3、在本职工作中表现优异,积极参加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在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能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
14、热心工会事业、支持工会工作,主动参与各项工会工作和活动并作出重要贡献的;
1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的经济及社会效益应居我区或本行业领先水平,同时具备政治坚定、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开拓创新、职工拥护的领导班子或带头人。
温馨提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1.2018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或群体性事件;
2.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
3.未依法组建工会、未按规定上缴工会经费;
4.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违规裁员;
5.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
6.未依法缴纳税款;
7.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正当竞争、涉嫌虚假宣传等。
五、推荐流程
(一)基层单位
基层工会组织推荐;
10名以上职工联名推荐;
职工本人自荐等。
(二)各街道总工会,区属各基层工会
各街道总工会,区属各基层工会按照推荐标准和分配的推荐名额,对基层单位推荐的预备候选单位和人选进行充分考虑,择优推荐给区总工会评选表彰工作小组。
(申报截止时间:即日起-4月8日)
具体事项可咨询所在基层工会或上级工会。
六、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以精神奖励为主,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获得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由区总工会颁发相应的牌匾和证书。
(来源:坪山群团)
编辑 彭健雄 审核 汪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