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今起审议涉港法案!香港5位代表出席
香港商报
2021-03-29 10:32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29日)起一连两日将在北京开会审议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具体方案,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昨日表示,会议明天上午便结束,若商讨事项获通过将会就修订作出说明,特区政府和立法机关都会积极配合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有关工作,他亦对顺利完成本地法例修订有信心。

同日,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特区政府已开始梳理需要修订的本地选举法律,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后,将尽早将有关条例草案交予立法会审议。


谭耀宗:5位香港代表出席会议

昨早,谭耀宗出发前往北京前表示,如果今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开会时大家认为讨论成熟,(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修订就可以付诸表决,无须依循三审制,开三次会才表决;因为大家知道此事有一定的紧迫性,本港未来一年要进行3次选举。而且,即使人大常委会完成修订,仍须给予香港时间作本地修例。他表示,有信心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可顺利地完成有关本地修例工作。

谭耀宗续指,出席今次会议的香港代表共有5人,除他本人之外,还有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正副团长马逢国、黄玉山以及卢瑞安。

港府着手尽快完成本地立法

昨日,张建宗在其最新网志表示,特区政府已开始梳理需要修订的本地选举法律,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行政长官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后,特区政府会依照经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尽快完成修改本地相关选举法律的工作,争取尽早把条例草案提交至立法会进行审议。特区政府亦会全力向社会解说条例草案的内容。

张建宗指,无论是促进就业、经济增长、青年人发展,以至抓住国家发展的契机等,都必须建基于稳定和谐的政治及社会环境。归根究底,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之本。香港没有政治安全,就无法长期繁荣和稳定,他期待新一套更进步、更有代表性、更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选举制度的诞生,让香港政治体制踏上康庄大道。

至于有关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方面,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表示,委员会应由不多于10人组成,成员数目为单数,有争议时以少数服从多数形式决定,有关决定不能上诉,也不受司法复核挑战。他解释,审查委员会由全国人大决定成立,地位很高,决定不可能被香港地方法院推翻,整个选举改革设计,相当重要考虑是维护国家安全。至于民主派的参选空间,他认为要视乎政党如何转型,同时应得到中央信任。

民调:七成港人撑决定增信心

紫荆研究院指,该机构在3月22日至27日,以音频电话随机抽样方式了解受访者对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看法。

调查结果显示,69.7%受访者对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表示支持,只有21.4%表示不支持,另有8.9%表示不清楚、无意见;66.8%受访者对设立由五个界别共1500名委员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表示赞成,21.9%不赞成,另有11.3%表示不清楚、无意见;65.1%受访者赞成设立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25.5%不赞成,另有9.4%表示不清楚、无意见;68.3%受访者表示因为全国人大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而增强了对香港前景的信心,表示信心减少的只有22.7%,另有9%表示不清楚、无意见。

此外,根据全国人大决定,90名立法会议员将通过选委会选举、功能团体选举和分区直选分别选举产生。针对90席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倾向“40:30:20”方案的市民占36.9%,其次为“30:30:30”方案,占24.2%,而“50:20:20”方案亦得到20.4%受访者支持,另有18.5%表示不清楚、无意见。

紫荆研究院表示,调查结果表明,全国人大通过决定是顺应民心之举,得到了大多数香港市民的欢迎和支持;市民普遍相信,由一个规模更大、代表性更广泛的选委会选举特首候任人、部分立法会议员以及提名特首和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符合香港实际情况,能够更好体现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大多数市民从香港过往的政治乱象中认识到,只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反中乱港分子彻底排除在特区管治架构之外,才能真正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确保香港繁荣稳定;香港主流民意相信,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将有助香港更好发挥“一国两制”独特优势,全面提升香港整体竞争力,为市民带来更多福祉。

3月1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获得高票通过,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决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本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开会审议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修订草案。

【专访】内地学者田飞龙谈人大3·11决定:新选制巩固香港民主基础



针对全国人大“3·11决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决定+修法”形式自上而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为香港选举民主及管治体系打造“爱国者治港”的稳固制度根基,为此轮制度改革的主旨。新选举制度是“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内在调整和充实,是“一国”在该体系权威与理性的制度化展现。

香港危局迫使中央直接出手

田飞龙认为,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的体系性视角,遵循“一国两制”制度原理,准确判断和负责任地建构适合国家利益与香港实际的新选举制度,将带来香港民主基础的修复与巩固。

长期以来,对香港民主是什么以及如何展开,香港社会存在不同的理解和路线。2014年非法“占中”时,反对派提出缺乏法律依据且无视国家安全的“真普选”,外部势力更是“假定”香港为独立政治实体而横加干预和误导,煽动市民和学生展开激烈抗争;2015年反对派“捆绑否决”,推进了香港的激进社会运动和选举民主的体制内夺权,普选政改闯关失败,香港民众追求民主的信心受挫;2019年上演反修例闹剧,并催生了作为副产品的“黑暴区议会”;2020年反对派采取“夺权三部曲”和“真揽炒十步”,利用街头暴力的撕裂和威胁后果,推动最终的体制内夺权。这些破坏“一国两制”底线与特区宪制秩序的行为持续破坏了香港民主基础,破坏了“爱国者治港”的共识与边界,破坏了他们宣誓效忠的特区与基本法所根植的宪制秩序,破坏了香港每一个居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团结条件。

田飞龙指,面对如此危局,尤其是香港自治能力无法自救的实际情况,唯有中央直接出手拨乱反正,香港民主秩序才能回到正轨。

新选举制度至少有五大意义

田飞龙强调,新选举制度着力重塑香港民主秩序,巩固民主基础。这绝不是反对派及外部势力所歪曲的“民主倒退”,而是民主巩固行为,可为香港民主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国家前提和安全条件,同时也开阔了香港民主的发展空间及立足自身实际的特色方向。

他指,新选举制度对香港民主基础的修复、巩固乃至创新性意义在于:其一,凸显“一国”在香港选制改革中的主导权与决定权,以“一国”的正当宪制权威为“两制”尤其是香港民主查漏补缺,制度赋能;其二,以“爱国者治港”根本原则贯穿始终,爱国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香港民主政治游戏有望在爱国者范畴内健康、理性展开;其三,以“爱国者”为底线标准,香港政治生态及其竞争规则将摆脱基于抽象与对立性立场的“过度政治化消耗”,进入以品格和能力为中心的“贤能爱国者”竞争阶段,贤能者上,非贤能者下,中央强化监督问责,市民提升期待和批评,共同塑造香港强有力的管治体系以解决深层次经济民生和社会正义问题;其四,新选举法例的资格审查及“爱国者”规范标准的全流程制度化,有助于全体系核对总和排除本土极端势力,并清理外部势力的政治代理人,使香港的管治权真正回到爱国爱港者手中,香港的自治回到“一国两制”的严格制度范畴;其五,通过在“一国两制”范畴内实施新选举法,促进“一国”与“两制”更加紧密的法理与制度交融,香港民主文化与民主制度将获得真正的个性和生命形态,既不同于西方民主,也不同于内地社会主义民主,而是具有香港特色、沟通整合东西方民主理念和制度元素并通过国家与香港市民双重检验的优质民主体系,这一新形态对于西方民主的反思调整及国家民主的探索进步具有独特的实验意义和前沿化功能。

田飞龙表示,香港新选举法例是国家法治成熟和民主制度自信的产物,是“一国两制”在新时代的丰富发展,是香港民主的理性检讨、规范更新与基础巩固。

(原标题《人大今起审议涉港法案!香港5位代表出席》)

编辑 刘彦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雪松 李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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