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起深圳燃油附加费降回2元/车次
深圳新闻网
2018-07-28 15:31

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了解到,从7月30日0时起深圳的士收取燃油附加费由现行3元/车次下调为2元/车次。

据悉,深圳发改委和深圳交委7月27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深圳巡游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通知显示,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从2018年7月23日24时起,92号(国Ⅴ)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50元/升下调为7.40元/升。根据深圳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关于优化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体系的通知》,自2018年7月30日0时起,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出租小汽车(不含电动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3元/车次调整为2元/车次。

编辑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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