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9日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深圳文明城市形象,建立文明礼让交通氛围,深圳交警在提倡机动停车礼让斑马线的基础上,于全市推进斑马线综合秩序治理行动。
据介绍,推广斑马线综合秩序治理,交警部门采取宣传引导与处罚相结合的手段,推动机动车驾驶人进一步自发严格遵守“停车让行”“减速礼让”相关规范,促使机动车在通过斑马线时“无人减速、有人停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正在通过道路,应当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了斑马线上行人拥有最高的路权,拥有优先通行权。
记者了解到, 交警部门将同时进行斑马线设施排查完善行动,开展斑马线设施排查,对部分道路缺损的标识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梳理排查,对不规范的交通安全设施立即统计整改,确保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化,避免行车隐患;
斑马线停让路面整治行动,车辆在行至斑马线前,必须停让,无论是在直行路口斑马线,还是左右转弯、掉头时斑马线前,车辆必须礼让行人;
大货车右转停让整治行动,头车等大型货车需落实“右转三让”,违反“右转三让”的2项违法行为,如:在路口右转、通过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停车、观察及礼让斑马线行为,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执行首车退后2米停车,将被视为触犯“红线”底线,驾驶人或面临“从业禁止”。
电警抓拍整治行动,开展“视频大会战”,对重点路段、重点路口、辖区内无信号灯的斑马线进行重点监控,重点对不礼让斑马线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查处,无人机空中巡查,还有电子警察24小时摄录;
重点路口警力值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遇行人通行斑马线未按规定停车礼让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小小斑马线,却有大学问,它既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也是驾驶员的安全警示线,你真的会过斑马线吗?交警部门强调三种过斑马线的方式:减速、停让、慎行。减速,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不管人行横道是否有行人、非机动车通过,驾驶员都应当减速行驶,并随时做好停车的准备,避免与突然冒出来的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碰擦;停让,当行人、非机动车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停车让行。再次起步前,应当注意因周边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所带来的盲区;慎行,不管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在经过斑马线时都应当谨慎通行,提高警觉和判断力,养成先观察,后通过的良好习惯。
机动车要守机动车的规矩,行人也要守行人的规矩。对于行人的交通违法,交警部门也是依据相应法律规定严格执法。记者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突然加速倒退或中途折返。行人不能随意横穿机动车道,是保证机动车的正常通行,而在人行横道上,行人则应得到机动车的礼让。
一脚刹车,片刻等待,是斑马线前最好的和谐礼让风景。同时,交警部门倡导行人及非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遵行“看左看右、确保安全、快速通过”原则,最大限度减少突然冲出、低头慢走等不文明、不安全行为,避免因自己的行为导致礼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拥堵。
交警部门强调,斑马线礼让不仅能够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过斑马线效率,还体现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养。同时,斑马线前礼让是相互的,车让人、人快走。
泥头车右转弯“三让”制度:减速让,只要通过路口都必须减速礼让;限速让,路口有人有车不过街,限速10公里/小时通过;停车让,路口有行人及非机动车正在过街或者有过街意图的,必须停车让行。
(原题为《我市推进斑马线综合秩序治理行动整治进行中!》)
见习编辑 连博 审读 吴剑林 审核 张雪松 李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