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通违法50次以上未处理,有2855人
读特记者 刘秋伟
2018-07-26 17:09

7月26日,东莞交警向社会曝光一批5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名单。一长串的数字,全市50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名单竟有2855人,其中违章次数最多的达782次。

记者从东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4月9日上午10点08分许,东莞市厚街交警大队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发现一辆悬挂粤SUX2**号牌的车辆在环莞快速路向东莞市虎门镇方向行驶,系统显示该车逾期未年检且有125宗交通违法未处理。

值班民警立即将此情况通知前方正在路面设卡执勤的民警。路面执勤民警接报后立即布网,一分钟后,该车出现在路面执勤民警的视线范围。可没想到的是,该车行至环莞快速桥头路段时,突然改变方向,驶入了辅道行驶,好在路面执勤交警编制的“网”也严密,辅道同样有安排警力布控。该车随即被在辅道布控的民警拦停,可拦停下来之后当事司机却一直不熄火,也不开窗,不肯接受检查,甚至还一直踩着油门,试图冲卡逃离执法现场。民警见状,迅速拦停该车前面的车辆,构成一道“封锁线”,最终在前方社会车辆的配合下,该车司机梁某不得不熄火下车接受检查。

“我知道自己的车没有年检,看到你们查车,我就本能的想逃离,被你们抓到我就不好过了。”经查,司机梁某所驾驶的粤SUX2**号牌车辆是其妻子名下的车,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1月30日,梁某对该车多年未年检以及存有125宗交通违法事实均知情。

执勤民警通过查询该车的违法图片后发现,梁某曾在2017年时在同一地点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被交通监控设备抓拍高达88次。

厚街交警依法对梁某进行处罚,暂扣其机动车、行驶证与驾驶证。

东莞交警表示,此次公布名单,是要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使交通违法人员及时得到警示,进一步减少交通事故,为市民创造一个文明有序、安全出行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表示,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暂扣行驶证和违法行为人驾驶证;对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暂扣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直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刘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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