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提醒:家长们也要尊重孩子的隐私。(编辑:苗威)

家长偷看孩子日记违法吗?

2021-03-27 20:42CCTV今日说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提醒:家长们也要尊重孩子的隐私。(编辑:苗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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