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假冒违法行为 全力维护安全作业环境

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深圳安监
2018-07-26 11:01
摘要

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启动

市安委办召开会议部署全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笔者日前从深圳市安委办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从7月15日起,市安委办在全市全面展开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

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将被严惩

“专项治理行动将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或无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深圳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治理中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为主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打击犯罪相结合。行动从7月1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治理重点包括:对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对假冒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治理,净化特种作业查询网络环境;对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进行治理,依法打击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对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默许或协助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参加复审换证进行治理,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发放环境。

各部门将针对各自领域开展专项执法

据了解,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加强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市级层面成立了以市安委办牵头,市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委、网信办、经信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全市各相关部门将针对各自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获取渠道、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造假制假窝点、买卖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个人使用假冒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犯罪活动;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工矿商贸(含危化品)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等行为;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考核发证,及时将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信息上传至“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确保证书信息互联互通;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网上售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市网信部门:负责对假冒政府网站封堵或关闭;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委、住房建设局、水务局、城管局等部门也将对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区安委会负责统筹本辖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对本辖区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多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严打“造假”

市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将进一步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各区、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分析查摆执法中存在的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犯罪行为特征、方式,精准把握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联合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特种作业证造假制假窝点、线上线下倒卖售假产业链条、假冒安监部门查询特种作业证网站链接、假冒特种作业证书获取渠道;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各区、各部门将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沟通协作,畅通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协助查处的工作机制, 按照《关于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工作中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除依职权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之外,还应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市安委办还严格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查验本单位(含外聘人员)持证人员证书情况(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 “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

此外,鼓励全社会对于造假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市民群众可拨打“12350”、“110”等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向社会通报“打假”查处结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刑事处罚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编辑 高原

(作者:读特记者 戴晓蓉 通讯员 深圳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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