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纳管!宝安向小散工程乱象重锤出击!

​筑美宝安
2018-07-25 18:27
摘要

宝安区住建局联合区安委办通过开工备案、宣传培训 巡查整治、联合执法、处罚措施等五大举措宝安区形成了小散工程全链条监管闭环模式,实现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全面纳管!

今年以来

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频发高发

成为深圳市宝安区全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连日来,深圳市宝安区住建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区领导关于小散工程“全纳管”的指示要求,压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工作。

4月份以来

宝安区住建局会同宝安区安委办,组织辖区内的街道办、网格办等相关单位,多次召开专项研讨会,商讨小散工程安全管理对策。

5月30日

宝安区住建局联合区安委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补充通知》(深宝安办〔2018〕64号),明确小散工程监管职责,推动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全面纳管。

通过开工备案、宣传培训

巡查整治、联合执法

处罚措施等五大举措

宝安区形成了小散工程全链条监管闭环模式

实现小散工程安全生产全面纳管!

五大措施具体怎么做?

住建君带你看一看!

1、落实登记备案实现工程全纳管

基于风险管控和存在管理理念

对小散工程进行全面纳管

全区小散工程安全纳管不论涉及的建(构)筑物的合法性,不论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全部纳入政府监管范围。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施工许可报建手续的建设项目,纳入小散工程,由街道办负责登记备案。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小散工程和各类零星作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零星装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零星装修安全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进行管理。

目前,宝安区住建局正在开发小散工程网上备案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完善小散工程备案管理。

2、加大宣传培训强化安全意识


依托“宝安第一课”的相关工作,通过事故案例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加强公众对小散工程安全的认知。

统筹各街道办、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公司等将小散工程备案登记制度、防范事故安全知识,通过宣传手册、宣传栏、微信公众号、警示栏等途径,做到宣传“到户到人”。

近期,宝安区质量安全站将组织各街道城建办、安监办、执法队的监督人员进行小散工程施工安全业务培训,提各街道的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3、强化巡查加强安全隐患识别


统筹街道办做好小散工程日常巡查,网格员负责非工业园区小散工程巡查、安格员负责工业园区小散工程巡查、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内小散工程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由社区整治中队督促落实整改。

区住建局正在组建小散工程第三方巡查机构预选库,目前已挂网招标,预计8月份可完成预选库组建工作。

区质量安全站已制定小散工程巡查指引、负面清单,待预选库组建完成,街道办即可委托第三方巡查机构对小散工程施工安全进行专业化巡查。

4、开展联合执法整饬小散工程乱象

宝安区住建局出台《2018年宝安区小散工程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宝安区住建局、宝安区安监局统筹各街道城建办、安监办、执法队、社区工作站将于8、9月份对辖区内的工业园区、非工业园区小散工程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每个街道抽取不少于20个小散工程,重点检查其备案情况、巡查情况、隐患整改闭合情况及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5、严惩严处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小散工程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或被责令停工拒不停工的,街道办事处通过宝安日报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曝光项目信息,同时将涉事施工企业的有关情况报区住建、水务、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让违法、失信企业处处受限。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深建规〔2017〕11号)、《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强深圳市住建行政执法与公安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深公(法)字〔2016〕276号)等文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的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采取召开现场警示会、约谈督促、发放红色警示、责令停工整改等措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采取“两法衔接”手段进行严厉惩处,通过从重从快、顶格处罚倒逼小散工程各方建设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月份以来,宝安区住建局对发生事故的满京华沙浦国际艺展中心、福海信息港两起小散工程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警示约谈,并给予红色警示。

小疏忽

也许就会酿成大祸

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小散工程必须实行

“预动工,先报备”

做好相应安全措施、规范施工

编辑 刘桂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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